公父定叔(?—?),姬姓,太叔氏,名字已失考,谥定,共叔段之孙[1],公孙滑之子[2][3],郑国大夫。
前678年,郑厉公惩罚当年参与雍纠之乱的人,杀死了公子阏,并砍去了强鉏的双脚。公父定叔逃亡到卫国。前675年,郑厉公认为不可以让共叔段在郑国的后代没有禄位,他认为十月是个满数,是个好月份,就让公父定叔在十月回国。[4]
- ^ 《春秋经传集解·庄公十六年》:共叔段之孙。定,谥也。
- ^ 《春秋释例·卷四·世族谱》
- ^ 《春秋左传注·庄公十六年》:公父定叔为共叔段之孙。段之子曰公孙滑,见隐元年传,则此当是公孙滑之子,定为其谥。
- ^ 《左传·庄公十六年》:郑伯治与于雍纠之乱者。九月,杀公子阏,刖强鉏。公父定叔出奔卫。三年而复之,曰:“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数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