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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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明书五代考据辩证类笔记,五卷,丘光庭撰。

作者[编辑]

丘光庭乌程(今浙江湖州市南)人。其生活年代在史籍中并无记载,后人编纂的书目中有唐代、五代和宋三种说法,《罗隐集》有赠光庭诗,则当巳入五代(907—960)。曾官太学博士。今存诗七首,有《兼明书》、《唐教论》、《补新宫》、《补茅鸱》等。

内容[编辑]

《兼明书》有三卷、四卷、十二卷等不同记载,今本五卷,疑后人所更定。前三卷论述经史诸书,对《周易》、《尚书》、《毛诗》、《春秋》、《礼记》、《论语》、《小孝经》、《尔雅》、《史记》 、《白虎通》中的文字、训诂、传说、故实以及风俗、名物等都有所考辩。卷四专驳五臣的《文选注》,卷五为杂说。每条先列旧说,后陈急件,以“明曰”标出。尽管有些见解,不免标新立异,武断无征,如据《山海经》凤凰之文,管子《韩诗外传》封禅之记,谓作字不始于仓颉,不知百氏杂说,不足为据。 《论语》请车为椁一条,谓毁车为椁、非卖车市椁,不知一车之材,毁之岂能为椁,殊不近事理。但精辟之论尚多,如“论《史记》误以放勋重华,文命为尧、舜、禹名,毛苌误以垤为螘冢,孔安国误解菁茅,颜师古误以鸤鸠为白鷢,孔颖达误以鸱鸮为巧妇,又误以占书为龟策同衅,公羊穀梁误以荆人为贬词,杜预误以文马,为画马赵匡误以诸侯无两观,郭璞误以窃脂为盗肉,应劭误以邱氏为出左邱明,皆引据辨驳,具有条理。驳五臣《文选注》诸条,亦皆精核”(《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版本[编辑]

《兼明书》有《续百川学海》本,《宝颜堂秘笈》本、《真意堂三种》本、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璜川吴氏,清嘉庆16年刻本等;今有:《兼明书》中华书局1985年版;《兼明书》辽宁教育出版社“新世纪万有文库本”1998年版;《兼明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