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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款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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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款天条》是太平天国前身拜上帝会会规,后来成为太平军军规。[来源请求]

洪秀全冯云山仿照基督教圣经旧约全书》所述的“十诫”,结合中国传统道德信条,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在广西桂平县紫荆山区制定,咸丰二年(1852年)正式刊行[1]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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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崇拜皇上帝
  • 第二,不好拜邪神
  • 第三,不好妄题皇上帝之名
  • 第四,七日礼拜,颂赞皇上帝恩德
  • 第五,孝顺父母
  • 第六,不好杀人害人
  • 第七,不好奸邪淫乱
  • 第八,不好偷窃劫抢
  • 第九,不好讲谎话
  • 第十,不好起贪心

前四条属于宗教信仰,后六条是《原道救世歌》所举六不正的内容。主要是禁止杀人、伤人、淫乱、抢劫、偷窃、赌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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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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