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兴
外观
吉兴(1879年—?)字培之,满族,爱新觉罗氏,盛京将军管辖区奉天府承德县人,奉系、满洲国军事将领、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吉兴早年留学日本,自陆军士官学校第8期炮兵科毕业。1911年归国后,成为陆军第20镇(驻新民县)见习军官。1912年任炮兵中尉。1913年任奉天省都督署军政厅编制科一等科员、代理科长,补陆军炮兵上尉,当年晋升炮兵少校。1914年至1915年,在奉天镇安上将军公署军务课一等课员,补陆军炮兵中校。1916年(民国5年),任安东鸭浑两江水上警察厅厅长。1917年任奉军总司令部参谋处中校参谋兼第27师参谋长,补陆军炮兵上校。1918任北京奉军总司令部参谋处长兼第27师参谋长。1919年至1920年(民国9年),任黑龙江省炮兵团团长。1921年,任吉林省督军公署参议长,补陆军少将,兼省长公署参议。1924年(民国13年),任东北陆军第13旅旅长兼延吉镇守使,1928年补陆军中将。辖朱榕、王树棠、梁泮三个团。1931年(民国20年),任延吉警备司令[1][2][3]。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吉兴追随熙洽支持关东军。1932年(大同元年)3月,满洲国成立,吉兴被任命为吉林省全省警备司令官。1934年(康德元年)7月,吉林全省警备司令部改为第2军管区,任司令官,获授陆军上将位。1941年(康德8年)3月,接替张海鹏任侍从武官处武官长。1944年(康德11年)4月,任尚书府大臣[1][4]。
1945年满洲国灭亡后,吉兴被苏联红军逮捕,押往苏联。1950年7月31日,吉兴被引渡回中国大陆,收监于抚顺战犯管理所。1964年12月28日,吉兴成为第五批获特赦的战犯人员[5]。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增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王鸿宾等主编. 東北人物大辞典 第2卷. 辽宁古籍出版社. 1996. ISBN 7-80507-413-5.
- 外务省情报部. 改訂 現代支那人名鑑. 东亜同文会调查编纂部. 1928.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徐远举“各批获特赦国民党、伪满、伪蒙战犯人员名单选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辽宁警网,200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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