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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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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国时期的吉兴

吉興(1879年—?)培之满族爱新觉罗氏盛京将軍管轄区奉天府承德县人,奉系满洲国军事将领、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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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时期的吉兴

吉興早年留学日本,自陸軍士官学校第8期砲兵科毕业。1911年归国後,成为陆军第20镇(驻新民县)见习军官。1912年任炮兵中尉。1913年任奉天省都督署军政厅编制科一等科员、代理科长,补陆军炮兵上尉,当年晋升炮兵少校。1914年至1915年,在奉天镇安上将军公署军务课一等课员,补陆军炮兵中校。1916年(民国5年),任安东鴨渾两江水上警察厅厅長。1917年任奉軍总司令部参謀处中校参谋兼第27師参謀長,补陆军炮兵上校。1918任北京奉軍总司令部参謀处长兼第27師参謀長。1919年至1920年(民国9年),任黑龙江省砲兵团团長。1921年,任吉林省督軍公署参議長,补陆军少将,兼省長公署参議。1924年(民国13年),任東北陸軍第13旅旅長兼延吉鎮守使,1928年补陆军中将。辖朱榕王树棠梁泮三个团。1931年(民国20年),任延吉警備司令[1][2][3]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吉興追随熙洽支持关東軍。1932年(大同元年)3月,满洲国成立,吉兴被任命为吉林省全省警備司令官。1934年(康德元年)7月,吉林全省警備司令部改为第2軍管区,任司令官,获授陸軍上将位。1941年(康德8年)3月,接替张海鹏任侍从武官处武官長。1944年(康德11年)4月,任尚書府大臣[1][4]

1945年满洲国灭亡後,吉興被苏联红军逮捕,押往苏联。1950年7月31日,吉興被引渡回中国大陸,收監于撫順战犯管理所。1964年12月28日,吉兴成为第五批获特赦的战犯人员[5]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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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徐主編(2007)、306頁。
  2. ^ 王等主編(1996)、344-345頁。
  3. ^ 外務省情報部(1928)、791頁。
  4. ^ 王等主編(1996)、345頁。
  5. ^ 徐远举(200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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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洲国
前任:
袁金鎧
尚書府大臣
1944年4月 - 1945年8月
繼任: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