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豫,浙江承宣布政使司衢州府开化(今浙江开化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曾任遂溪教谕、训导。景泰初年,举荐入京,屡次进言边防策略并获准用[1]。
景泰八年正月,于谦入狱当时遂溪教谕吾豫称于谦罪当族诛,更指他所荐举的文武大臣应一并诛杀,最终因部议力阻而作罢。千户白琦又请求列举其罪状,并刻在板上公告天下。一时满朝官员欲求得宠者,都以于谦之事为口实。[2]。
- ^ 汉籍电子文献资料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1955:吾豫 ,开化人。任训导,景泰初应荐至京,屡言边事防御之方,甚得体要,本兵奏用于边。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70):遂溪教谕吾豫言谦罪当族,谦所荐举诸文武大臣并应诛。部议持之而止。千户白琦又请榜其罪,镂板示天下,一时希旨取宠者,率以谦为口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