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广州市政府合署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广州市政府合署
广州市政府合署
概要
类型地方政府大楼[*]
建筑风格中国固有式建筑风格
所属国家/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区广州
起造1931年4月(一期)
竣工日1935年10月(一期)
造价150万
托建方广州市工务局
所有者广州市人民政府
设计与建造
建筑师林克明
解放军进城式检阅台旧址
市府1号楼
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越秀区府前路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1949
编号3.5
认定时间1989年12月

广州市政府合署,是广州市政府主要机关所在地,位于越秀区府前路1号。主体建筑是原初第一期工程落成的正面前座及两旁的前座,不同于合署大院内其他建筑设施的设计建设。

历史

[编辑]

建立广州市政府合署的计划始于1931年初,由广州市工务局长袁梦鸿主持设计方案征集,时任职工务局的林克明额外顾请一位画则师协助设计,被评委会评定为第一名,获奖金3千[1]

工务局在筹画建行政合署大楼时,原初预想将军政府、省长公署、盐运使公署、审判厅、南海县公署、番禺县公署、员警厅、教育会、财政厅等纳入合署建筑,联合于楼宇内办公。几经选址,确定在中央公园后建筑,以配合总体规划的市中轴线、协调中山纪念堂的建筑风格[2]。1935年一期落成后,率先入驻办公的有市政府下属的市财政局、市土地局、市工务局和市卫生局。

华益公司本在1934年3月的二期招标时中标,而市府资金不足,工程搁置。直至陈济棠下野,后续时局变幻,原初的二、三期工程就此永久搁置。

建筑

[编辑]

一期设计予六个部门联合办公,有纵横通道相连各部门便于沟通,还内设市长办公室、会议室和大礼堂(容纳1500人)等。建筑面积有1.3万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五层建筑,整体基座花岗岩。为迎合附近中山纪念堂氛围,建筑形象艺术处理上采用了宫殿式,中楼黄琉璃瓦重檐歇山顶,内部装修天花图案采用中国式纹样[3]

参见

[编辑]

参考

[编辑]
  1. ^ 广州市政建设几项重点工程忆述 林克明
  2. ^ 广州市志·政权政务·政府志
  3. ^ 广州市志·城建·建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