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合署
外观
广州市政府合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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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 |
类型 | 地方政府大楼[*] |
建筑风格 | 中国固有式建筑风格 |
所属国家/地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行政区 | 广州 |
起造 | 1931年4月(一期) |
竣工日 | 1935年10月(一期) |
造价 | 150万 |
托建方 | 广州市工务局 |
所有者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设计与建造 | |
建筑师 | 林克明 |
解放军进城式检阅台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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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1号楼 | |
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越秀区府前路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1949 |
编号 | 3.5 |
认定时间 | 1989年12月 |
广州市政府合署,是广州市政府主要机关所在地,位于越秀区府前路1号。主体建筑是原初第一期工程落成的正面前座及两旁的前座,不同于合署大院内其他建筑设施的设计建设。
历史
[编辑]建立广州市政府合署的计划始于1931年初,由广州市工务局长袁梦鸿主持设计方案征集,时任职工务局的林克明额外顾请一位画则师协助设计,被评委会评定为第一名,获奖金3千[1]。
工务局在筹画建行政合署大楼时,原初预想将军政府、省长公署、盐运使公署、审判厅、南海县公署、番禺县公署、员警厅、教育会、财政厅等纳入合署建筑,联合于楼宇内办公。几经选址,确定在中央公园后建筑,以配合总体规划的市中轴线、协调中山纪念堂的建筑风格[2]。1935年一期落成后,率先入驻办公的有市政府下属的市财政局、市土地局、市工务局和市卫生局。
华益公司本在1934年3月的二期招标时中标,而市府资金不足,工程搁置。直至陈济棠下野,后续时局变幻,原初的二、三期工程就此永久搁置。
建筑
[编辑]一期设计予六个部门联合办公,有纵横通道相连各部门便于沟通,还内设市长办公室、会议室和大礼堂(容纳1500人)等。建筑面积有1.3万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五层建筑,整体基座花岗岩。为迎合附近中山纪念堂氛围,建筑形象艺术处理上采用了宫殿式,中楼黄琉璃瓦重檐歇山顶,内部装修天花图案采用中国式纹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