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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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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琏(1374年—1427年),字重器江西吉水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

永乐二年,张宗琏中进士二甲第五十五名,后选为翰林院庶吉士,编撰永乐大典[1]。后累任至南京大理寺丞。后贬为常州同知。当时明廷派遣李立治理江南军籍,李立擅自逮捕平民,张宗琏与之相争,使得大量平民得以幸免。张宗琏因背部生疮而死,下葬时有上千名常州百姓衣著白衣送葬[2][3]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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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八十一》,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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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包诗卿著. 翰林与明代政治 A RESEARCH ON HANLIN AND ITS POLITICAL ROLE IN THE MING DYNASTY.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5.07: 189–192. ISBN 978-7-5325-7636-4. 
  2. ^ 潘荣胜. 《明清进士录》. 中华书局. 2006年: 22页. ISBN 9787101043501 (中文(简体)). 
  3. ^ 明史》(卷281):“张宗琏,字重器,吉水人。永乐二年进士。改庶起士,授刑部主事,录囚广东。仁宗即位,擢左中允。会诏朝臣举所知,礼部郎中况钟以宗琏名上。帝问少傅杨士奇曰:“人皆举外吏,钟举京官,何也?”对曰:“宗琏贤,臣与侍读学士王直将举之,不意为钟所先耳。”帝喜,曰:“钟能知宗琏,亦贤矣。”由是知钟,而擢宗琏南京大理丞。宣德元年,诏遣吏部侍郎黄宗载等十五人出厘各省军籍,宗琏往福建。明年坐奏事忤旨,谪常州同知。朝遣御史李立理江南军籍,檄宗琏自随。立受黠军词,多逮平民实伍,宗琏数争之。立怒,宗琏辄卧地乞杖,曰“请代百姓死”,免株累甚众。初,宗琏使广东,务廉恕。至是见立暴横,心积不平,疽废背卒。常州民白衣送丧者千馀人,为建祠君山。宗琏莅郡,不携妻子,病亟召医,室无灯烛。童子从外索取油一盂入,宗琏立却之,其清峻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