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故居
外观
徐志摩故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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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嘉兴市海宁市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民国 |
编号 | 6-320 |
认定时间 | 2011年1月 |
徐志摩故居位于中国浙江省嘉兴海宁市硖石街道干河街38号,为中国现代诗人、散文家徐志摩与陆小曼新婚后的居所,建于1926年,20世纪80年代初徐氏后人将其捐赠与国家,1999年由海宁市政府投资修复并作为纪念馆对外开放,2006年拆除南侧临干河街后期建造的房屋并新建入口,“诗楼新月”被评为海宁十景之一。
该建筑为中西合壁式砖木结构二层楼房,前后两进,主副楼均为三间二层,前带东西厢楼,后楼屋顶设有可登临的露台,台门匾额“诗人徐志摩故居”为金庸所书,前厅名安雅堂,匾额为启功补书,后侧花园内有井名“爱之清泉”。今底层设有徐志摩家世、生平及思想陈列和文学活动陈列,顶层设有徐志摩与陆小曼的新婚卧房及书房“眉轩”、中厅、徐母房间和张幼仪房间等复原陈列[1]。
此外在硖石街道西南河街17号原有徐志摩祖居及出生地,约建于清嘉道年间,分为四进,正厅名慎思堂,2001年被拆除[2][3]。
图集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徐志摩旧居》. 海宁文化遗产保护网. [2015-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5月28日).
- ^ 《轻轻地,志摩老屋要走了》. 东方新闻. [2015-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28).
- ^ 《徐志摩故居被推倒》. 东方新闻. [2015-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