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用忠(16世纪—17世纪),字荩臣,浙江嘉兴府嘉善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戈用忠自岁贡出身,崇祯十三年(1640年)成特用出身,获授隰州知州;他个性敦厚,判刑平允,用杖时会哭泣。之后他因为母亲逝世回乡,不再出仕,杜门著书,八十二岁去世。儿子戈元颕擅长诗文,但早逝[1][2]。
- ^ 1.0 1.1 嘉庆《嘉善县志·卷十四·人物志二》:戈用忠,杨志(云)字荩臣,岁贡,崇祯庚辰特恩。授隰州守,性敦厚,决狱平允,用杖则流涕;丁内艰,攀辕载道归家,杜门著书,郡邑当事不轻投一刺,年八十二卒。子元颕,字长鸣,工诗古文,早世。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传第六十五》:(同潘士遴)时嘉湖属遗臣:……戈用忠,字荩臣,崇祯十三年特用。官隰州知州,为政平允,用杖辄流涕。忧归,杜门。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传第六十五
- 嘉庆《嘉善县志》·卷十四·人物志二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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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綦廷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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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隰州知州 1641年-崇祯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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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杨祖训 清朝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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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赐特用出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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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特用出身 共26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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