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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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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权(16世纪—17世纪),惟中浮邱南直隶徽州府绩溪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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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权是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应天乡试举人,授泌阳教谕,负责山东乡试有得士称誉,升任江西星子知县,在当地革除耗羡、宽免赋税、多方储粮,又设置船只救助溺水著,以官造哨船代替徭役,日用物资都依民偿,在任内去世,遗下的行李萧然,县内士绅度筹款为他举行丧事,人民哀慕,入祀名宦祠[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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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嘉庆《绩溪县志·卷十·人物志》:方可权 字惟中,号浮邱,□□人,万厯戊子举人,授河南泌阳县教谕,癸卯分校山东,有得士之称。升江西星子知县,革耗羡、蠲赎缓、□给发、裁供□、广储粟目,多置船以救溺、官造哨船以代徭役,日用所需俱依民偿,卒于官,囊橐萧然,绅紟共共赙、士民哀慕,崇祀名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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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庆《绩溪县志》·卷十·人物志
官衔
前任:
许尧咨
明朝星子县知县
万历年间
继任:
王会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