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岛公用事业管理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曼岛公用事业管理局曼岛政府的法定委员会,为曼岛提供公用事业之服务。曼岛公用事业管理局于2014年由曼岛电力局曼岛供水和污水处理局合并而成。[1]

历史[编辑]

曼岛的公共事业由一系列的组织负责;随著时间的推移,它们接管了其他机构的职权范围,或与其他机构合并或分离。这些历史性变化总结如下:[2]

曼岛电力局成立于1983年7月,旨在为岛上开发和维护高效、经济的电力供应系统。[3] 其法律地位由1984年《电力法》确立。[4]

曼岛电力局由曼岛电力委员会(1932-1984年)和道格拉斯公司电力部(1921-1983年)合并而成。

曼岛电力局只负责供电。这些责任在2003年扩大到包括天然气供应。这与从英国-爱尔兰天然气互连管道建设高压天然气进口系统相结合。2003 年《天然气和电力法》授权岛电力局供应天然气、建造管道和相关设备(第1条);它还有责任向其他组织如公共燃气供应商供应燃气(第2条)。 [5]曼岛水务局成立于1972年,由曼岛水务局(1946-1972年)和道格拉斯公司水务部合并而成。

1974年它承担了曼岛天然气管理局的天然气生产和分配职能,并更名为曼岛水和天然气管理局。

1985年,天然气事业被私有化,当局恢复了原来的名称。

2010 年,它承担了前曼岛交通部的污水处理职责,并更名为曼岛供水和污水处理管理局

2014年,曼岛电力局与曼岛供水和污水管理局合并,成立了曼岛公用事业管理局。

参考文献[编辑]

  1. ^ Manx Utilities Authority. [2023-06-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3). 
  2. ^ A new history of the Isle of Man Vol V The Modern Period 1830 -1999
  3. ^ Kermode, David G (2001). Offshore Island Politics: The Constitutional and Political Development of the Isle of Man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Liverpool: Liverpool University Press. pp. 119, 352.
  4. ^ Electricity Act 1984. [2023-06-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0). 
  5. ^ Gas and Electricity Act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