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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身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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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身分制度是指朝鲜王朝订立的身分制度,因为朝鲜王朝是以儒家朱子学为中心理念的国家,身分制度严密分明,而且不能改变身分。

朝鲜支配阶级是两班,他们不从事农业,工商,是通过科举大科,小科考试的官员。他们是高丽末期信仰朱子学的儒生官员,他们因支持李成桂成为功臣(另一批是朝鲜中的士林派)。两班身分是半世袭的,两班男子只能娶两班女子或中人为正室,只有正室所生子女才可继承两班地位。文班地位也比武班高。同时在一地中分南北村居住也是他们。他们免征税、兵役,犯法也酌情减刑。

中人为两班男子与良妾(中人、常民、白丁出身之妾)所生子女,中人男子与中人、常民、白丁女子所生子女亦为中人。常民白丁贱民通过科举杂科者可升为中人,他们可成为基层文武行政官员(吏胥、医官、军校)但不能参与政治。

常民是朝鲜普通农民,人口最多,他们多数在两班庄田中工作,全国租税徭役也是他们向摊派。

白丁是介乎常民与贱民之间的阶层,也是自别一部的化外之民,主要从事与宰牛有关工作(他们与奴婢贱民占朝鲜40%人口)。

贱民屠夫佛教徒、妓生娼妓男寺党𨱎器匠盘索里艺人、贱妾所生子女等,另外犯罪之人及他们的后代也会成为贱民,奴婢分公贱私贱但一律世袭身分,母亲为贱民者不论父亲身份皆继承母亲的贱民身份。再婚女性的子女是庶孽不得参加科举。

朝鲜王朝中后期身分制度放松,万历朝鲜战争后因全国饥荒,贱民可纳粟免贱,平民也可买两班头衔与可买官,贱民人口大量减少(身分诈称与族谱买卖)。到朝鲜王朝末期两班人数多达70%。1801年逐步废止官奴婢制度,1894年后正式废止身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