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安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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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王朱安泛(1470年—16世纪),明朝周藩唯一一代平乐王,周惠王朱同䥝的庶第五子。

生平[编辑]

成化十二年(1476年)五月,获赐名安泛[1]。朱安泛初封镇国将军。弘治二年(1489年)九月,进封平乐王[2]。弘治三年(1490年)十一月,获给岁禄一千石,米钞中半兼支[3]

弘治七年(1494年),朱安泛与义宁王朱安涘各奏称巡抚河南右副都御史徐恪擅减禄米,徐恪亦具奏。明孝宗命给事中李汉等人前往开封府勘查,发现双方所奏皆不实。朱安泛、朱安涘因年幼而被宽恕,仍降敕切责。徐恪则免于逮问,停俸三个月,与巡抚湖广都御史韩文互调职位[4]

弘治十三年(1500年),朱安泛因纵欲无厌、诬陷父兄之罪被废为庶人,送往凤阳守陵[5],时年三十一岁[6]

参考资料[编辑]

  1.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十三》
  2.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三十》
  3.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五》
  4.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九十五》
  5.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十五》
  6. ^ 《弇山堂别集》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平乐国国王
1489年-1500年

原因:有罪,封国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