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鸣呵
外观
李鸣珂(16世纪—17世纪),字趋宸,北直隶保定府束鹿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李鸣珂自小聪明,读书每天背诵数千句句子,才思警敏、文藻绚丽,十五岁应考童子试,得到时经略熊廷弼等人赏识排列第一;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中举人[2],四十一年(1613年)会试因取士限额仅中副榜,授无极教谕,四十七年(1619年)陞国子监学录,四十八年(1620年)再陞礼部司务,天启元年(1621年)迁任户部员外郎,负责船运清源榷税课,旧例税额馀数都归监官私有,其时部下告诉他馀下万金,他斥责:“奉使榷舟是充裕国库,怎可私有?”全部充作公帑,四年(1624年)晋户部郎中,外调巩昌知府,三个月后因父亲逝世回乡。
服阙后李鸣珂转为莱州知府,锐意改革地方,开垦荒地七千亩,又搜括民屯六千馀两金,节省征取物料的四千两,全部上缴朝廷关;他个性喜欢延揽,曾提拔一时知名人士,包括掖县李森先、胶州张懋熺、法若真等人,又修缮城垣、充实仓粮、储备军需,后孔有德兵变时莱州以此坚守七个月。三年后朝廷以他获上级推荐,升为山东盐运使,其时当地盐课缺额,他能调剂补足,又以军事频繁出俸公费千三百金资助军粮,崇祯六年(1633年)在考绩中擢为山西冀南道右参政,不久被都察院官员中伤被降级,于是辞官回乡。在家乡他经常劝诫子弟,任官多惠政,清源有遗爱石,在莱州府则入祀名宦祠[1][3]。
家族
[编辑]引用
[编辑]- ^ 1.0 1.1 1.2 1.3 康熙《束鹿县志·卷七·人物志》:李鸣珂,字趋宸,世为束鹿人,高祖性举明嘉靖壬午孝廉,廉谨刚直,历官南京工部员外郎,以文章科目起家;鸣珂生而颖异,出就外傅日诵数千百言,才思警敏、文藻陆离,皆根据理要醇如也,年十五应童子试,时经略熊廷弼、司李保定同郡守校阅试卷,奇其文拔冠,二十城国士遇之。万历己酉领乡荐,癸丑以额限置副榜,授无极县教谕,己未陞国子监学录,庚申陞礼部司务,壬戌迁户部员外郎,榷舟清源税课,旧例税课溢额皆充监官私橐,时馀万金,吏以白鸣珂,叱之曰:“奉使榷舟以裕国耳,宁家私耶?”尽解充帑,甲子晋本部郎中,随陞陕西巩昌府知府,甫三月以外艰归。服阕补山东莱州府知府,锐意釐剔、百务振举,垦荒地七千亩,又搜括民屯六千馀金,节省召买四千金,皆关白台司无私装;性喜延揽,所拔皆一时知名士,如掖县李森先、胶州张懋熺、法若真皆出其门,掇巍科立显名焉,当明启祯时乱形虽成,承平日久武备尽弛,人𫍙𫍙然无先忧者,鸣珂缮城垣、实仓廪、储军需,日不暇给人迂之,未几兵叛,登州失守围莱七阅月不下,乃德其绸缪之力云。守莱三年中丞御史台交章荐之,升山东盐运司运使,时山左盐课缺额,鸣珂调剂足之,商灶不困,又以军兴故出俸薪公费千三百金助糗刍,癸酉擢山西冀南道右参政,当鸣珂之报最也,内外大臣署上考,曾南北台官水火,南台官竟摭蜚语中伤之,镌级改授拂衣归,遂长谢仕路焉;居恒戒子曰:“古有乡先生殁而祀于社,所以崇德报功也,近夤缘滥矣。尔辈日后毋以我厕其间。”其生平耿介大都如此,居官多惠政,清源历下树遗爱石,崇祀莱州府名宦,子六人:长世洽进士,山东督粮道参议称名宦,次世藻,国学士考授州同,三世濯,四世淑国学生,五世泽诸生有才名,六世莅诸生蚤卒。
- ^ 康熙《束鹿县志·卷六·选举志》:举人……明……李鸣珂 万历己酉科,山东冀南参政,工部员外,性玄孙,有传
- ^ 光绪《保定府志·卷五十四·仕绩 明》:李鸣珂,字趋宸,束鹿人,万厯癸丑会试副榜,授无极县教谕,厯陞国子监学录、礼部司务,迁户部员外郎榷舟清源税课,溢额尽充公帑,晋郎中,升巩昌府知府,以外艰归;起补莱州府知府,锐意釐剔、百务振举,中丞御史台交荐之,升山东盐运使,出俸薪公费千三百金助糗刍,擢山西冀南道右参政,岁大计南台官摭蜚语中伤之,镌级拂衣归,居恒戒子曰:“古者乡先生殁而祀于社,所以崇德报功也,近夤缘滥矣,将来尔辈毋以我厕其间。”其耿介大都如此,卒祀莱州名宦。
参考文献
[编辑]- 康熙《束鹿县志》·卷六·选举志
- 康熙《束鹿县志》·卷七·人物志
- 光绪《保定府志》·卷五十四·仕绩 明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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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任澄清 |
明朝无极县教谕 1611年—1617年 |
继任: 刘汝楫 |
前任: 郭之祜 |
明朝巩昌府知府 天启年间 |
继任: 曹司牧 |
前任: 贺自镜 |
明朝巩昌府知府 1628年—1664年 |
继任: 朱万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