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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能源安全宿务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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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能源安全宿雾宣言》(英语:Cebu Declaration on East Asian Energy Security)是2007年1月15日第二届东亚峰会菲律宾宿雾举行期间,由16个国家代表在三小时会议后签订的协议。各国同意促进能源安全,并致力寻找替代能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宣言列出了一系列旨在提供“可靠、充足和可承受”的能源供应的目标。 [1]。宣言由10个东盟成员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汶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以及中国日本南韩<[注 1]印度澳洲纽西兰签订。

接下来是第3届东亚峰会上的《气候变化、能源与环境新加坡宣言》(Singapore Declaration on Climate Change, Energy and the Environment)[2]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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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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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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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东盟10国,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韩国三国,统称“10+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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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Asian states sign key energy deal. BBC News. 2007-01-15 [2020-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9) (英国英语). 
  2. ^ Singapore Declaration on Climate Change, Energy and the Environment. [2007-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