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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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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县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别列表如下。

1995年6月5日,武隆县公布武隆县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范围[1]

武隆县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1983年6月24日)[2][编辑]

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3] 备注
1 四川省第二路红军政治部驻地遗址 1930年 双河公社场上
2 四川省第二路红军司令部驻地遗址 1930年 双河公社场上
3 四川省第二路红军司令部政治部及农协会驻地戏楼遗址遗址 1930年 双河公社坨田院子
4 红军坟 1930年 双河公社坨田
5 后坪坝苏维埃遗址 1930年 后坪公社高峰槽
6 烈士墓 1950年 桐梓公社街附近
7 平易道路 清代 江口公社上街乌江边 平易道路石刻位于武隆县江口乡江口镇上街,海拔高程179米。石刻为长方形,布列在乌江边石壁上,高0.6米、宽2.5米,左起横排阴刻“平易道路”四字,径0.4米、字距0.1米,下款竖行阴刻“李铭瑛题”。李铭瑛系清同治年间进土。该石刻目前风化十分严重,亟待加以保护。
8 李进士故里石刻 清代 江口公社下街猪市场附近 李进士故里石刻位于武隆县江口乡江口场下街,海拔高程185米。石刻布列在芙蓉江与乌江汇合处左侧岩壁上,长20.3米、高6.2米、面积126.2平方米,占地面积1040平方米。石刻全文共计388字,单字尺寸为0.16*0.11平方米。“李进士故里”五个大字每字高3.17米、宽2米,笔划最宽达0.36米、深0.11米,楷书阴刻,苍劲雄健。这一摩崖石刻的主要内容是记述清光绪年间进士李铭熙的业绩。李铭熙字左卿,江口人氏,光绪十九年(1893年)中进士,官至户部浙江清吏司主事。戊戌变法失败后辞官返乡,为民兴利除弊,建学堂、兴考棚、置义渡等,深受当地人民爱戴。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授四川犍为县,授以减灶煎盐法,卒于任所。为缅怀其业绩,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由江口讯署事许永洪为首募资修凿了这处石刻。
9 洪水石刻 清代 中心场棉花坝 棉花坝洪水题刻棉花坝洪水题刻位于武隆县中兴场棉花坝,海拔高程123米。这幅题刻刻在中兴场棉花坝大和尚丘,全文为:“大河大清道光庚寅五月十一日大水十三日退碑记黄玉奎。”
10 烈女岩石刻 清代 羊角囤船 烈女岩石刻位于武隆县羊角镇码头村,海拔高程175米。烈女岩实为一高23米、围长70馀米的岩石,俗称“大石头”,位于羊角场口乌江边。岩上共有石刻三幅。清咸丰十二年(1862年)涪州刺史姚宝铭所书“烈女岩”三个大字及叙述“烈女”事迹的碑文刻在大石头的东面,题刻高1.2米、宽2.2米。大石头的西北角刻有民国十五年(1926年)川军杨森部第九师师长郭汝栋为解决当地盐商与搬运工人的矛盾而颁发的“布告”,“布告”高3.5米、宽1.6米。由导淮委员会乌江工程局于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镌刻的“人定胜天”四个大字排列在大石头的西面,长3.5米、高1.6米。三幅石刻均为阴刻楷书。
11 祠堂华表 清代 原庙垭小学王家祠堂
12 黔蜀门屏界碑 清代 车盘公社大沙河分(深)水岭
13 澎湃飞雷 清代 土坎公社关滩大队 澎湃飞雷石刻位于武隆县土坎乡关滩村,海拔高程172米。石刻布列在乌江边的石壁上,全长2米、宽0.6米。行楷“澎湃飞雷”四字左起横排阴刻,字径0.45米、字距0.3米。上、下款均为竖行阴刻,分别为“癸未初秋”和“陈邦器题”。据《涪州志》载,该石刻系清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重庆知府陈邦器途经此地去彭水时所题。
14 清泉井石刻对联 清代 羊角公社下街 清泉井石刻对联清泉井位于武隆县羊角居委会一段,海拔高程185米。清泉井的水源为一股碗口大的泉水,因其清凉可口,过往客商及搬运工人均喜在此饮水小憩。后人为保护水源,筹资修井蓄水,称之为清泉井。清泉井建筑面积约16平方米,井本身为长方形,面积约2平方米、深1米。井上有龛,龛内原有浮雕及碑文(现已被覆盖),龛外刻有对联:“井水同三官谨备,泉源养万民全生”,横批:“清泉井”,题款为:“宣统三年秋月毂旦立”。
15 土坎古文化遗址 汉代 土坎公社关滩二队 土坎遗址位于武隆县土坎镇,在乌江北岸一级台地,南抵乌江,北邻土坎镇,海拔高程177米。这里是乌江沿岸很少见的黄土台地,土层较厚,地势相对平缓。遗址东西长100米,南北宽200米,面积20000平方米。遗址西南部为砖瓦厂,恰将商周时代文化层破坏。从钻探结果看,其范围仅剩50×50平方米,遗址其他区域均为汉代文化堆积,发现汉代砖瓦碎片。文化堆积较薄,有的地方地表下50厘米~60厘米即为生土层。在商周文化堆积处进行试掘,发现商周时期遗物,为残碎陶片,有陶罐、角状杯等器型,以红褐色粗绳纹夹砂陶为主。武隆县古文化遗址发现很少,尤其是商周时代遗址更是稀见。土坎遗址的发掘无疑会对巴文化的地域研究提供实物资料,特别是角状杯的发现,表明其与涪陵市同类遗址应有一定联系。土坎遗址规划为B级发掘项目。
16 石室墓室(生基坪石室墓) 东汉 江口公社乌江一队 乌江村汉墓位于武隆县江口镇乌江村六组,在乌江北岸的斜坡台地上,海拔高程185米。坡地为风化石及黄土冲积而成,墓葬即坐落在风化岩堆积中。乌江村汉墓为石室墓,原来仅发现1座,1984年四川省文管会已进行清理发掘,出土龟蛇玄武座等重要文物,墓葬年代为东汉时期。规划期问进行复查时,该墓附近地表下2米处发现石板砌排水沟,断面呈方形,高0.7米,宽0.75米,表明这是一处比较重要的汉代墓葬。乌江村汉墓为规模较大的石室墓,已发掘的墓葬为带墓道的前中后三室墓,墓葬残长超过10米,后室最大,宽度2.45米,高度3.24米。三室均为券顶,中室一侧还有两个耳室,亦为券顶整座墓均用长条石垒砌,而这许多石条产自数十公里之外。各方面迹象均表明墓主人身份较高,或为较高级别官吏,或为当地豪强部族、少数民族首领。故此墓的发掘无疑对研究当地东汉时期的社会文化及少数民族文化有极大帮助。此墓虽然在海拔185米。但当地为风化石堆积,在库区蓄水之后,肯定要引起滑坡,会对该墓造成毁灭性的破坏。本著保护文物的原则,将其规划为A级发掘项目。
17 石室墓室(白杨坪石室墓) 东汉 江口公社蔡家二队
18 砖室墓室(丁家蚴砖室墓) 东汉 江口公社罗州四队 罗洲坝墓群位于武隆县江口镇罗洲村,乌江左岸支流芙蓉江右岸二级台地上,海拔255米~260米,面积4000平方米,时代为汉唐。出露汉、唐砖室墓各1座。出有汉代花纹砖、唐代墓志铭等遗物。因新区建设已开始,对墓葬破坏较大,保存一般。罗洲坝墓群规划为D级发掘项目。
19 长孙无忌墓 唐代 江口公社乌江大队 长孙无忌衣冠冢位于武隆县江口镇乌江村六社,在乌江北岸一级台地,海拔高程185米。北面靠山,南临乌江,地势平缓。乌江于这里由东南折向西北。该墓占地面积2000馀平方米,有一残高3米的封土堆。据了解,过去墓前曾有石翁仲,今已不存,现仅有清乾隆及道光年间诗文碑,字迹多已漫漶。该墓于1983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县政府在墓前立有高大的保护标志,上面记述了修缮过程及长孙无忌生平。长孙无忌是唐代开国元勋,显庆四年(659年)受武后迫害被流放至黔州,后被迫自缢身亡,据传乌江村墓为长孙无忌衣冠冢。据《新唐书》本传记载,上元元年(760年)“追复官爵……初,无忌自做墓昭陵茔中,至是许还葬。”也就是又陪葬于昭陵。但根据当时的历史情况,正值安史之乱,如此遥远的路程,战乱之中似乎不大可能再迁回昭陵。故推测这里应是长孙无忌真正墓葬之所在。该墓所在地为冲积成的沙性台地。在调查时,于乌江边贴近江面的沙层中见到较多直径1米多的枯树,沙层已逐渐将其埋没,说明乌江水位升高会对沿岸造成较大程度的侵蚀。而三峡库区蓄水后,此处的水位将其升至180米左右,已临近该墓所在地,故长孙无忌墓必须进行A级发掘,以免江水侵蚀造成滑坡使墓葬受到毁坏。该墓葬规划为A级发掘项目。
20 李珍人墓(烈女坟) 明代 江口公社柿坪一队
21 驳道 清代 羊角公社下街 驳道位于武隆县羊角镇羊角场,海拔高程185米。驳道实际是用长约1米、宽0.5米、厚0.05米的石板铺成的运盐石板路。驳道由两条石板路组成,其间距为1米,主要供鸡公车运盐用。驳道始建于清康熙年间,补修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驳道由羊角场的大石头处修至滩眼脚,从东至西全长2.5公里、宽2.3米,
22 观音洞 明代 羊角公社重岩

武隆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1983年12月26日)[4][编辑]

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3] 备注
1 武隆县城址 唐-清 羊角公社石床村(土坎)
2 古桥(永济桥) 唐代 土坎大桥沟 永济桥在老武隆县城遗址内,现属武隆县土坎乡五龙村,海拔高程172米。据《涪州志》记载,永济桥建于明万历年间。该桥为单孔石拱平桥,东西向,桥长11.4米、宽5.4米、高6.8米,跨度3.7米、拱高3.4米、拱顶至桥面厚2米。永济桥原系联结老武隆前街与后街的主要通道。永济桥是武隆地区少有留存的明代桥梁之一,永济桥保存情况尚好,但桥面已铺筑有水泥,桥下有一直径约1.75米的榕树根穿透包裹。
3 盐井峡盐井遗址 三国-民国 羊角公社石床村(土坎)
4 古桥(兴隆桥) 明代 羊角场口 兴隆桥坐落在武隆县羊角镇场口上,海拔高程185米。兴隆桥据清同冶八年《重修涪州志》记载系明代所建。该桥为石构单孔拱桥,东西向,桥长3.8米、宽3.4米、高2.5米,跨度2.7米、桥栏高1.05米。桥头原有明代石碑一通,今已不存。兴隆桥已被覆盖在道路下方成为排水暗沟。
5 运盐路、石拱桥(永顺桥) 明、清代 羊角 羊角盐场遗址位于武隆县羊角镇南部,在乌江南岸居民区内。保存一条青石板铺成的道路,正处镇内街道中央。石板路宽2米,长50米。静羊角镇乌江水流湍急,上行船到此,卸下货将船拉过去,之后再装船继续航行。故羊角镇历来就是商贾转运盐的重要场所。现存石板小路即为盐工拉车所走之路,其他遗迹已无存。此路由宋代开始修成,一直延续使用至清代。羊角盐场遗址规划为D级发掘项目。
6 大石箐石林寺古庙(十二殿) 清代 凤来乡石林村大石箐
7 贞节牌坊 清代 凤来乡宋坪村
8 凤凰寨 明代 庙娅乡广福村
9 祠堂(正殿) 清代 巷口公社广杨乡广坪村

武隆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1984年5月6日)[5][编辑]

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 备注
1 高楼(刘秋佩故居) 凤来乡威灵村
2 文庙(和平中学旧址) 平桥镇

武隆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1处)(2012年1月14日)[6][编辑]

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 备注
1 峡门口栈道 清代 巷口镇中堆坝村中堆坝小组峡门口
2 霍世臣夫妻合葬墓 清道光十年(1830年) 石桥苗族土家族乡贾角村杉树坪小组土龙桥
3 乱世坳石棺墓 宋代 沧沟乡大田村田坝小组乱石坳
4 李才仁夫妻合葬墓 清道光元年(1821年) 巷口镇青吉村棕树湾小组棕树
5 响塘生墓 明天启三年(1623年) 白云乡红云村白树垭小组响塘生墓
6 黄九银墓 清光绪二年(1876年) 庙垭乡云丛村大石坝小组河坎
7 鸭江镇新房子 清光绪十年(1884年) 鸭江镇青峰村笕沟湾小组新房子
8 石桥乡谭家庙 清康熙八年(1669年) 石桥苗族土家族乡贾角村谭家湾小组谭家湾
9 羊角镇灵关庙 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 羊角镇碑垭村堡上小组灵关庙
10 白马镇节孝牌坊 清雍正二年(1724年) 白马镇三溪村牌坊小组牌坊
11 白马山万寿桥 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 白马镇车盘村四合小组万寿桥
12 火炉镇上关桥 清光绪年间 火炉镇关桥村沧凉子小组上关桥
13 凤来乡龙凤桥 清道光二年(1822年) 凤来乡高楼村风箱五社龙凤桥
14 凤来乡广济桥 清嘉庆七年(1802年) 凤来乡高楼村大水井小组广济桥
15 鸭江镇均济桥 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 鸭江镇青峰村纪家湾小组中学门口
16 凤来乡石家岩“毛主席万岁”石刻 1967年 凤来乡青龙村石家岩小组石家岩
17 鸭江镇马大塘毛主席语录碑 1966-1976年 鸭江镇保禾村新桥小组马大塘
18 凤来乡曹家剑桥六棱碑 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 凤来乡临江村店子小组大桥
19 巷口镇鱼林水文题刻 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 巷口镇中鱼村鱼尔山小组叶栏杆
20 长坝镇腰占铁索桥 民国十一年(1922年) 长坝镇大园村朝门口小组腰占铁素桥
21 白马山战斗遗址 1949年 白马镇车盘村

参见[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武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武隆县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范围的通告’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工委、县府各部门: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加强对我县境内历史文物的保护。经县政府认真审核,同意以下二十四处古迹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长孙无忌墓、“李进土故里”石刻、“和平中学”旧址三处已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将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公布如下:1.长孙无忌墓,墓周围20米为重点保护区,50米以内为建设控制地带。2.“李进士故里”石刻,石刻周围20米为保护范围。3.“和平中学”旧址,东、西、南、北离主体建筑10米为保护范围。4.大石箐石林寺,寺庙周围30米以内为保护范围。5.“烈女岩”石刻,石刻(大石头)周围10米以内为保护范围。6.永济桥,桥体东、西5米以内为保护范围。7.兴隆桥,桥体四周5米内为建设控制地带。8.刘秋佩故居,围墙外10米内为建设控制地带。9.“黔蜀门屏”界碑,东、南、西、北10米以内为保护范围。10.老武龙县城遗址,遗址四周10米内为保护范围。11.四川省第二路红军司令部、政治部旧址主体建筑5米内为建筑控制地带。12.桐梓山烈士墓,围墙外5米内为保护范围。13.广坪罗家祠堂,以祠堂为中心,东、南、西、北10米内为保护范围。14.“盐井”遗址,遗址周围10米内为保护范围。15.观音洞,洞周围20米内为保护范围。16.宋坪牌坊,以牌坊为中心,东、南、西、北5米内为建设控制地带。17.凤凰寨,以寨门为保护界。18.四川省第二路红军司令部旧址,主体建筑四周10米内为保护范围。19.后坪坝苏维埃政府遗址,遗址周围5米内为建设控制地带。20.红军坟,墓四周5米内为保护范围。21.生基坪东汉石室墓,墓四周5米内为保护范围。22.丁家坳东汉砖室墓,墓四周5米内为保护范围。23.烈女坟,墓周围8米内为保护范围。24.四川省第二路红军政治部遗址,遗址周围2米为保护范围。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未经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筑物,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内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违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处理。武隆县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六月五日
  2. ^ 武隆府发〔1983)65号
  3. ^ 3.0 3.1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文物局编.《长江三峡工程淹没及迁建区文物古迹保护规划报告 重庆卷》 下册.中国三峡出版社,2010.03..第695-712页
  4. ^ 武隆府发〔1983〕173号
  5. ^ 武隆府发〔1984〕43号
  6. ^ 武隆府发〔2012〕3号 武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永久失效链接] 武隆府发〔2012〕3号 “武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全面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武隆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及文物保护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峡门口栈道、霍世臣夫妻合葬墓等五大类21处文物被确定为武隆县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附件:武隆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01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