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琏 (明朝)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琏(14世纪—15世纪),伯器南直隶镇江府丹阳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王琏博学而擅长文辞,是永乐九年(1411年)的举人,十九年(1421年)成进士[2],获授庶吉士,改任行在湖广道监察御史宣德三年(1428年)巡按浙江[3],吏治精明、不受请托,因此被属下将御用器放置在其行囊,贿赂关吏举报,因此被戍辽东,后得沈固申冤,因此在宣德八年(1433年)获举荐官复原职[4],其后更为疾恶如仇,被毒杀在任内去世,无后[1][5]

引用[编辑]

  1. ^ 1.0 1.1 光绪《丹阳县志·卷十七·名臣》:王琏,字伯器,博学工文辞,登永乐十三【十九】年进士,选庶常,迁监察御史巡按浙江,摘奸发伏,破伤大姓极多,公廉不受请托,属吏多侧目,会琏还朝,吏密取御用器置其囊,关吏发之,琏素戅直竟不自明,如律论戍边,同里沈固白其冤,复原官仍令按浙,时抚浙者金坛虞谦,泊舟河干,见风雪中荷担者直指也,延之下连呼寒甚,立索饮数升,谦曰:“君欲何为?”琏曰:“豪家杀人投圊中,此事非可以假人,吾伪为农夫鬻粪竭其圊,当得尸诚无所逃罪。”谦曰:“君良苦矣,且按浙久必尽得此间奸利状,幸语我分捕之。”因探怀中牍示谦,而炉火方炽急投焰中,琏大恚恨,谦笑曰:“盖留有馀为后人地乎?”琏终不悛疾恶愈甚,遭鸩卒官,无后。
  2. ^ 光绪《丹阳县志·卷十四·选举》:明……王琏 永乐辛丑,祀乡贤……右明进士四十二人……明乡举……王琏 永乐辛卯,见进士……右明乡举一百十八人
  3.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三十六》:(宣德三年二月)甲寅行在都察院各道及六科具所举清理军伍监察御史给事中姓名以闻,于是……御史王琏、给事中李庸往浙江……
  4.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宣德八年九月丙午)复行在湖广道监察御史王琏官,琏尝奉佥往辽东建置烟墩屯堡,刻酷虐人,及纵从人擅骑驿马,事觉发充军吏,至是辽东军士有言其能锄奸暴者,遂召复御史。
  5. ^ 乾隆《镇江府志·卷三十六·名臣下》:王琏,字伯器,丹阳人,博学工文词,登永乐十九年进士,改庶吉士,迁监察御史巡按浙江,发奸摘伏,破伤大姓极多,然公廉不受请托,属吏多怨之,密取御用器置其囊,贿关吏发之,竟如律戍边;时同里沈尚书固镇大同白其冤,复以原官按浙,至则益以法绳下,遂遇鸩卒,所著有《贻笑集》。初琏之至浙,豪家杀人弃其尸圊中,琏廉知之微服为农鬻粪者,荷担冲雪中,抚军适按部,望之见命呼之下,屏人语之曰:“君欲何为,为是良苦。”琏语之故,且曰:“竭其圊当得尸,将无所逃罪。”其生平刻核多此类。

参考文献[编辑]

  • 光绪《丹阳县志》·卷十四·选举
  • 光绪《丹阳县志》·卷十七·名臣
  • 乾隆《镇江府志》·卷三十六·名臣下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三十六、卷一百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