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程光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程光甸
大明进贤县知县
籍贯直隶安庆府太湖县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同进士出身

程光甸(?—?),字子极,直隶安庆府太湖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应天府乡试第八名举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三甲第一百一十七名进士[1][2]。任江西进贤知县,值岁旱民饥,光甸移家谷千石以赈之,又为地方奏请建城,卒于官,士民建祠祀之。

家族

[编辑]

曾祖程锺;祖父程伦,知县;父程绍颐,知县。前母吕氏;陈氏[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