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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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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珍(?—221年或222年),襄阳(今湖北省襄阳市)人,出身荆州望族,三国时期蜀汉官员。零陵北部都尉,加裨将军,死后追赠邵陵太守。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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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追随刘备四处征战,赤壁之战后,刘备据有荆襄,任命为零陵(今湖南省零陵县)北部都尉加裨将军职。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关羽北伐中原时,孙权吕蒙袭占荆州并袭杀关羽,荆州各郡陆续降于东吴,南郡、零陵、武陵郡亦落入孙权控制之下。唯其欲保城不降,在零陵孤军抗击。后以其弟习宏之言,暂屈节于孙权,留守零陵。私下阴结武陵从事樊胄,图谋再起,事泄。虽被孙权派兵击破,习珍以所辖七县起兵归附刘备,自号邵陵太守,屯校夷界以事蜀汉。[1]

孙权遣潘濬讨珍,潘濬引兵来攻,潘濬斩樊胄,所至皆下,派使者前来招降,习珍大义凛然地说:“请回去告诉碧眼儿,我宁做汉鬼,不做吴臣!”围守月馀,最后因粮绝,援兵不到,拔剑自杀报国。[2]

刘备闻珍败,为发丧,追赠邵陵太守。[3]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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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习宏,习珍兵败后被吴国俘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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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习温,三国时吴国官员。累官至荆州大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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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习宇,三国时吴国官员,曾为执法郎。[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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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襄阳记》:孙权杀关羽,诸县响应。欲保城不降,珍弟宏曰:“驱甚崩之民,当乘胜之敌,甲不坚密,士不素精,难以成功。不如暂屈节于彼,然后立大效以报汉室也。”珍从之,乃阴约樊胄等举兵,为权所破。珍举七县,自号邵陵太守,屯校夷界以事蜀。
  2. ^ 《襄阳记》曰:孙权遣潘濬讨珍,所至皆下,唯珍所帅数百人登山。濬数书喻使降,不答。濬单将左右,自到山下,求其交语。珍遂谓曰:“我必为汉鬼,不为吴臣,不可逼也。”因引射瑞。濬还攻,珍固守月馀,粮、箭皆尽。谓群下曰:“受汉厚恩,不得不报之以死。诸君何为者?”即仗剑自裁。
  3. ^ 《襄阳记》:先主闻珍败,为发丧,追赐邵陵太守。
  4. ^ 《襄阳耆旧记 卷第一》:弟宏在吴
  5. ^ 《襄阳耆旧记 卷第一》:长子宇,执法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