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螺三姓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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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螺三姓械斗简称三姓械斗,又称李锺廖械斗,是1875年(光绪元年)至1877年(光绪三年)发生在清治台湾云林县西螺镇一带的分类械斗。当时云林有廖、李、锺三大姓。李姓、锺姓为姻亲,分布于新店一带,他们的商业交易区称为“顶店”,廖姓居住于七嵌,他们的商业交易区称为“下店”。“顶店”与“下店”双方因迎神赛会的观念以及经济活动的纠纷而相互结怨。1875年,住在茄苳仔(今国立西螺高级农工职业学校附近)的李龙溪之子骑著自家的一匹白马踩踏和盗食居住在西螺广兴庄廖雀辉的稻田,导致廖雀辉之子袭击和报复白马。李龙溪于是到廖雀辉家中理论,未有结果。随后李龙溪和廖雀辉互相杀死对方的儿子。(此段经过又被称为“白马事件”)由于双方不断喊来宗族助阵,最终演变成李、锺二姓与廖姓在西螺的全面械斗。械斗持续2年4个月,至1877年,锺姓头人战死,官府介入后,廖、李两姓头人又被处决,李、锺二姓族人被迫搬离新店[1]

参考资料[编辑]

  1. ^ 西螺三姓械鬥. 程大学编 ,《西螺镇志》,1999. [2021-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