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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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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方立

大明长芦盐运司同知
籍贯 陕西西安府盩厔县
原名 赵廷瑞
字号 字介石、贞甫
出身
  • 嘉靖十六年丁酉科举人

赵方立(15世纪—16世纪),原名廷瑞介石贞甫陕西西安府盩厔县利泽里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赵方立是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陕西乡试举人,授邛州知州万历四年(1576年)陞重庆同知,为人廉洁勤慎、刚正不阿,不轻易干预事情,府内鼓楼有四个漏壶,在洪武年间奉命设置,因年代久远废置,他有志修复,于是找来匠师修理,由通判张启明立志记事[2],十一年(1583年)任长芦盐运司同知[1][3]

引用[编辑]

  1. ^ 1.0 1.1 乾隆《盩厔县志·卷七·选举》:举人……明……(嘉靖)丁酉科 赵廷瑞 更名方立,利泽里人,历长芦运副,清标自矢,刚节不阿
  2. ^ 道光《重庆府志·卷四·职官志》:重庆府同知……赵方立 《巴县志》云字介石,陕西盩厔人,万历四年任重庆府同知。廉洁勤慎,不轻预外事。郡鼓楼旧有漏壶四,洪武时奉敕置,岁久寝废。立有志修复,会传太守良谏入观,立典郡篆,命匠修治之,通判张启明为记。
  3. ^ 嘉庆《长芦盐法志·援证六下·历代职官传》:运同……赵方立,字贞甫,陕西盩厔县人,由举人万历十一年任。

参考文献[编辑]

  • 乾隆《盩厔县志》·卷七·选举
  • 道光《重庆府志》·卷四·职官志
  • 嘉庆《长芦盐法志》·援证六下·历代职官传
官衔
前任:
高启新
明朝邛州知州
隆庆年间
继任:
鞠以正
前任:
赵伟
明朝重庆府同知
1576年-万历年间
继任:
戴冕
前任:
张汝谐
明朝长芦盐运司同知
1583年-1586年
继任:
朱一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