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文武庙
外观
城厢文武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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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 |
坐标 | 30°51′39.38″N 104°18′57.60″E / 30.8609389°N 104.3160000°E |
时代 | 清代 |
编号 | 94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金堂文武庙(城厢文武庙、即金堂县文武庙)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城厢文武庙(即金堂县文武庙)分别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金堂县老县城)槐树街社区下北街城厢粮站和大东街113号(现城厢中学内)。
- 文庙始建于宋嘉祐初年(1056),宋末被毁。明洪武元年(1368)重建。崇祯末又毁于兵爽,仅残存小部分。清康熙初由金堂县令董煜再建,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重建。后经多次培修、增修,构成庞大古建筑群。文庙坐西北朝东南,以大成殿为中心,以中轴线对称布局,现存前殿(戟门)、大成殿、后殿(崇圣祠),原有两庑已毁,部分墙基和磉礅残存。现存文庙占地面积22514平方公尺,总建筑面积806.25平方公尺。
- 武庙始建于明代,清乾隆六年(1741)重侈,清嘉庆九年(1804),金堂县令谢惟杰将其从文昌宫迁建于东街。迁建后的武庙为三进院落:一进是前院,有较门、仪门,二进院落由仪门到正殿,三进院落由正殿和倒座房构成,后院则为月台东西厢房和正殿构成。武庙以前殿和正殿为中轴线对称布局,存有前殿、正殿、东、西厢房,城厢武庙占地面积1458.05平方公尺,建筑面积1221.84平方公尺。
金堂文武庙建筑大气巍峨,雕刻构件精美,保留了清代的建筑风格和工艺,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为研究成都地区明清古建筑提供了重要依据。1981年,城厢文武庙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注释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