锺伯毅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锺伯毅
个人资料
出生1880年?月?日
逝世1962年(81—82岁)

锺伯毅(1880年—1962年),湖南蓝山人,清朝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历任清朝湖南谘议局驻会议员。民国元年(1911年),当选为民元国会众议院议员。1917年,参加广州护法非常国会。1920年,促成了吴佩孚衡阳撤军。1921年,任湖南省财政厅长(当时省长为赵恒惕),支持联省自治,制订《湖南省宪法》。后来出席了段祺瑞召开的善后会议。1934年,作为湖南省政府主席何键的私人代表驻庐山蒋中正联络。随后任禁烟委员会委员,安徽、四川等省禁烟特派员。1946年,任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9年,到台湾,信仰佛教。1962年去世。[1]

著作[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鍾伯毅先生訪問紀錄. [2011-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