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华职棒假球事件
外观
2008年中华职棒假球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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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台湾高等法院 |
判决下达日期 | 2013年1月22日 |
判例引注 | 100年度瞩上易字第2号 |
转录 | [1] |
案件历史 | |
相关行动 | 历审案件 |
法庭成员 | |
法官 | 刘岳承 黄美盈 李丽珠 |
2008年中华职棒假球事件,又称黑米事件,是指在2008年在台湾发生的中华职业棒球大联盟选手涉嫌接受地下赌盘组头收买,配合放水(打假球)的事件。
2008年10月8日早上板桥地检署检察官王正皓大规模搜索米迪亚暴龙队球团办公室与球员宿舍,传出当时米迪亚系统科技与天道盟济公会成员林秉文集团合资购买兜售的诚泰Cobras队,并在球赛中以诡谲的调度来进行放水,是历年签赌案中牵连最高层级的一次,球团执行长施建新(改名为施允泽)、总经理特助郭德志等人都牵连其中。外传教练吴昭辉季中回锅,是为了转达指令;而球队管理林家庆则被爆出是林秉文的小弟,入主球团直接看管球员。本案由于涉案人员全是米迪亚暴龙队的球员或球团管理阶层,所以又称“黑米事件”。
大事年表
[编辑]2008年
[编辑]- 10月8日,检察官王正皓兵分22路搜索米迪亚暴龙队球团办公室与球员宿舍,怀疑球团与林秉文集团勾结、合资购买诚泰COBRAS,疑似球团直接涉入签赌放水案。板桥地检署检察官王正皓晚间约谈米迪亚暴龙球员陈元甲、陈克帆、贝力、教练吴昭辉、执行长施建新(改名为施允泽)、总经理特助郭德志、前领队张宏晖、管理林家庆同列被告,教练李安熙、球队领队曾建铭、总经理郭玄彬、球员郭铭仁、周思齐则为证人。球员陈元甲与陈克帆坦承犯行。施建新遭到饬回,教练吴昭辉与总经理特助郭德志遭羁押禁见。
- 10月9日,中华职棒大联盟会长赵守博宣布自即日起米迪亚暴龙球团“停权”,也就是说11日与12日暴龙对兄弟象队在天母、新竹进行的两场比赛都将停止比赛。
- 10月23日,中华职业棒球大联盟决议将米迪亚暴龙队“除名”。
- 10月28日,检察官王正皓拘提前领队张宏晖、球队翻译王汤杰及四海帮派驻球队管理员王祥合、赖彦旭4人到案,讯后声押王祥合、赖彦旭获准。
- 10月29日,米迪亚暴龙队球员组成自救会。
- 10月30日,板桥地检署检察官王正皓发动第二波大动作约谈行动,包括教练和谢佳贤、以及已遭让渡的陈建辅等球员在内,共有15人到案说明。
- 12月23日,本案侦结,共有13名球员遭起诉,陈克帆、陈元甲与郑余亮等三名球员缓起诉,谢佳贤则为另案侦查。
2009年
[编辑]- 4月5日,因参加桃园航空城棒球队、台北市成棒队落选主因为黑米事件的黑名单中,许竹见、张贤智、高玮、陈家鸿决定召开记者会为自己清白辩护。
- 8月,板桥地检署依诈欺罪嫌起诉涉案33人。
- 8月28日,士林地方法院判决赛亚科技必须偿还中华职棒大联盟新台币1000万元。
2010年
[编辑]- 3月24日,板桥地方法院开庭审理,并传唤施建新(改名为施允泽)、林家庆及前球员潘忠孝、赖俊男、胡仁伟、陈建辅等人。
- 9月30日,板桥地方法院一审宣判,潘忠孝、胡仁伟、陈建辅分别遭判处有期徒刑8-10个月,且不得缓刑。另外赖俊男、潘忠孝均判处7个月,缓刑4年。
牵连球员
[编辑]球团职位 | 球员姓名 | 所属球队 | 牵连原因 | 联盟/球队处理状况 | 侦讯后状况 | 起诉、判决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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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教练 | 李安熙 | 米迪亚暴龙队 | 协助警方调查、证人(无指示球员打假球) | 无球队状况 | 饬回 | |
内野手 | 郭铭仁 | 米迪亚暴龙队 | 协助警方调查、证人(无打假球) | 可参加12/31的特别选秀 | 饬回 | |
外野手 | 周思齐 | 米迪亚暴龙队 | 协助警方调查、证人(无打假球) | 可参加12/31的特别选秀 | 饬回 | |
外野手 | 谢佳贤 | 米迪亚暴龙队 | 犯罪嫌疑人 | 可参加12/31的特别选秀 | 饬回 | 另案调查 |
内野手 | 高 玮 | 米迪亚暴龙队 | 犯罪嫌疑人 | 可参加12/31的特别选秀 | 饬回 | |
捕手 | 陈克帆 | 米迪亚暴龙队 | 打假球 | 依照联盟规定永不录用 | 5万元交保 | 缓起诉,易服劳务 |
外野手 | 陈元甲 | 米迪亚暴龙队 | 打假球 | 依照联盟规定永不录用 | 5万元交保 | 缓起诉,易服劳务 |
投手 投手教练 |
贝 力 | 米迪亚暴龙队 | 打假球 | 依照联盟规定永不录用 | 10万元交保,限制出境 | 已缴交犯罪所得 不起诉 |
投捕教练 | 吴昭辉 | 米迪亚暴龙队 | 转达指令要 球员打假球 |
依照联盟规定永不录用 | 涉及诈欺及赌博 罪嫌被收押禁见 |
有期徒刑3个月 |
内野手 | 胡仁伟 | 米迪亚暴龙队 | 打假球 | 依照联盟规定永不录用 | 10万元交保 | 有期徒刑10个月 |
投手 | 赖俊男 | 米迪亚暴龙队 | 打假球 | 依照联盟规定永不录用 | 10万元交保 | 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4年 |
投手 | 潘忠孝 | 米迪亚暴龙队 | 打假球 | 依照联盟规定永不录用 | 10万元交保 | 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4年 |
投手 | 颜志中 | 米迪亚暴龙队 | 打假球 | 依照联盟规定永不录用 | 10万元交保 | 有期徒刑8个月 |
投手 | 郑余亮 | 米迪亚暴龙队 | 打假球 | 依照联盟规定永不录用 | 10万元交保 | 缓起诉,易服劳务 |
投手 | 陈建辅 | 米迪亚暴龙队 | 打假球 | 9/17遭球队注销 依照联盟规定永不录用 |
10万元交保 | 有期徒刑8个月 |
投手 | 安立奎 | 米迪亚暴龙队 | 打假球 | 依照联盟规定永不录用 | 已离境未到案,将再度传唤 | 起诉 |
投手 | 雷霸龙 | 米迪亚暴龙队 | 打假球 | 依照联盟规定永不录用 | 已离境未到案,将再度传唤 | 起诉 |
内野手 | 拿破仑 | 米迪亚暴龙队 | 打假球 | 依照联盟规定永不录用 | 已离境未到案,将再度传唤 | 起诉 |
内野手 | 力 欧 | 米迪亚暴龙队 | 打假球 | 依照联盟规定永不录用 | 已离境未到案,将再度传唤 | 起诉 |
牵连高层
[编辑]职位 | 姓名 | 所属球队 | 牵连原因 | 球团/母企业处理状况 | 侦讯后状况 | 判决状况 |
总经理 | 郭玄彬 | 米迪亚暴龙队 | 协助警方调查、证人(无指使球员打假球) | 饬回 | ||
球团领队 | 曾建铭 | 米迪亚暴龙队 | 协助警方调查、证人(无指使球员打假球) | 饬回 | ||
执行长 | 施建新(改名为施允泽) | 米迪亚暴龙队 | 疑发放赌金 | 暂解除执行长职位 | 饬回限制住居 | 2010年9月宣判无罪 |
总经理特助 | 郭德志 | 米迪亚暴龙队 | 疑发放赌金 | 收押 | 2010年9月宣判无罪 | |
前领队 | 张宏晖 | 米迪亚暴龙队 | 疑发放赌金 | 十万元交保 | 有期徒刑5个月,缓刑3年 | |
球队管理 | 林家庆 | 米迪亚暴龙队 | 疑发放赌金 | 开除 | 收押 | 有期徒刑6个月 |
球队管理 | 赖彦旭 | 米迪亚暴龙队 | 指示球员放水 | 收押 | 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3年 | |
球队管理 | 王祥合 | 米迪亚暴龙队 | 指示球员放水 | 收押 | 有期徒刑5个月,缓刑3年 | |
球队翻译 | 王汤杰 | 米迪亚暴龙队 | 指示球员放水 | 五万元交保 | 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3年 |
相关条目
[编辑]相关报导
[编辑]- 2008-10-09 米迪亚打假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韩国Yahoo新闻】
- 2008-10-09 米迪亚球团涉打假球 职棒联盟宣布停权处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纪元】
- 2008-10-09 职棒涉赌/黑道威胁? 施建新:有人要断我手脚【今日新闻】
- 2008-10-11 暴龙涉赌》无辜教头 蔡荣宗美梦变恶梦(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联合晚报】
- 2008-10-23 另有一说/九禾败北 黑势力借壳米迪亚【自由时报】
- 2009-08-28 米迪亚 判偿中职千万【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