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讨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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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现在在此类别下的条目都是现实生活中的东西,如法治,行政法等,和法学(研究法律的学问)没有关系。应改名(或另立一新类别)为法律或法制。--水水 06:52 2005年7月21日 (UTC)
赞同,目前法学的内容很乱,很多其实都应该移到法律及其子分类(如刑事法、民法等)里,英文的law好像同时可以指法律、法学、法制,所以英文版二者就合在一起反而没那么多问题--ffaarr(talk) 02:23 2005年8月30日 (UTC)
- 重新加入法律作为类别。法学是“法律”的“学问(或科学)”,没理由和法律无关吧?英文版只有en:Category:Legal education较为接近,但它不是放在应用科学或社会社学下,而是直接放在法律下;法律则是放在应用科学en:Category:Applied sciences之下。--水水 08:20 2005年10月7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