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选举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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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扩充本条目,把各种常见舞弊行为一一介绍 格致 (留言) 2009年1月10日 (六) 00:53 (UTC)[回复]

袁世凯选总统算不算作弊?[编辑]

袁世凯雇佣公民团威胁议员投票恰恰说明这次选举是透明公正的,否则袁世凯何必这样狼狈?至于议员受到威胁,这个算作弊还是算违法?这次选举不应该算作作弊选举。 逍遥玉笛 (留言) 2009年4月23日 (四) 20:21 (UTC)[回复]

“选举诈欺”和“阴谋论”[编辑]

这两个标题下的章节含有不适合维基的评论和个人观点,建议删除。—Will74205 (留言) 2009年8月6日 (四) 15:26 (UTC)[回复]

关于“悲情诉求”[编辑]

  • 那3个前提。是某名嘴发表的高见。如果有人记得是谁说的,请帮忙补充人名当出处。这里没有提到是谁买凶的,别对号入座画蛇添足,把“同党同志”也牵扯进去。-P1ayer (留言) 2011年3月3日 (四) 08:37 (UTC)[回复]
  • 请IP用户,不要繁简破坏。在文字没有显示错误的前提下,请保持原文字,不要硬要都转成繁体字,这是对于之前的编辑者的基本尊重。如果候选人会被杀掉,那已有“减少竞争对手”的“谋杀”了,“悲情诉求”的自导自演的枪击秀是有3个前提的,请不要误认都会死人。你如果知道有空包弹这种的东西的话。-P1ayer (留言) 2011年3月5日 (六) 15:24 (UTC)[回复]

你闹够了没P1eyer!发生过的枪击案都被证明子弹偏一两公分就会死人的事情,这种事情当然是不把被害者的命当一回事!—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61.219.36.201对话贡献)加入。

  • 这位IP用户,您是看不懂“事先知情、当事人配合演出、与利益分配”这三点吗?你如果要在“减少竞争对手”的“谋杀”这边补充,我会尊重您的意见,但是那段落是“操纵选民”的“悲情诉求”耶。您是真的没看过,有候选人的支持者检到弹壳去报案的新闻吗?这种连弹孔与枪声都没有。或是如果您是补充其它的“悲情诉求”的话,我也会尊重您的内容的。但是别再破坏现有的内容结构了。“其它”那段我想整理,但始终还没想出该怎么清理。-P1ayer (留言) 2011年3月6日 (日) 02:29 (UTC)[回复]
  • 还有一种常见的悲情诉求是“跪票”,但是因为没有涉及不法或不公正的行为,所以我没写进去。-P1ayer (留言) 2011年3月6日 (日) 09:58 (UTC)[回复]
  • 捡到弹壳的报案跟真的射子弹去打人的案件完全不一样,真的理解状况的话就要分成两篇写。尤其是捡到弹壳报案这种事根本无法影响选民,所以这个能不能写进去也该仔细考虑;唯有真的让被害人陷入险境的枪击案才能操控选举!你如果不分开写就是在闹!—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61.219.36.25对话贡献)加入。
  • 我去申请半保护了。如果条目被半保护的话,请你务必去申请一个维基百科的帐号,我们再好好沟通一下。我写的那段是从政论节目上看到的某名嘴的高见,虽然我已不太记得是谁说的。再者,你也无法提出任何的出处能够证实,让被害人陷入险境的枪击案才能操控选举。明明就有3个前提,你还要写成那样?-P1ayer (留言) 2011年3月6日 (日) 13:48 (UTC)[回复]
  • 这位名嘴摆明就是在乱说话,他至少忘了一个条件:“在真的有受伤的情况下,要有非常多人配合说谎才行;而造假伤势也要很多人配合说谎才行”,当候选人能达到非常多人配合他说谎的条件能达成时,他根本不用造假也能选上,因为就算是支持者也不一定愿意配合说谎;但只要有一个人不配合,他造假的行为就会被抖出来。所以说你引述的文章根本是错误的,明显不合逻辑的污蔑就要删除!—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61.219.36.131对话贡献)加入。
  • 这位IP用户,请您看清楚这是“选举操控手法”的条目,“操纵选民”段落里的“悲情诉求”。并不是把你认为的枪击事件一定要有很多人配合说谎才是假的,硬要写进来。污蔑?污蔑到谁了?就是因为此类的操控手法被认为非常有效,足以影响选举结果,才有一并写进这条目的价值。我并没有否认发生在选举时的枪击事件都是造假,麻烦请您理性讨论。如果,你认为那3个前提还有缺漏,也可以在符合一般人可接受的逻辑判断下,适度补充,而不是完全照您的想法全都推翻掉。如果按时间点推算,应该是姓连的被枪击,有人质疑造假,那位名嘴在政论节目上提出造假所必须的3个前提做为反证。不过还没想出到底是谁说的。-P1ayer (留言) 2011年3月8日 (二) 05:2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