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讨论:香港电视台
与Template:香港电视公司列表合并
[编辑]合并也可以,我更倾向于比较小内容比较少的模板,这样看起来比较清楚。当然,模板中可以包括具体的电视台,但我希望是以下的形式:
- 模板1
- 公司1 | 公司2 | 公司3 ...
- 公司1的电视台1 | 公司1的电视台2 | 公司1的电视台3 ...
- 模板2
- 公司1 | 公司2 | 公司3 ...
- 公司2的电视台1 | 公司2的电视台2 | 公司2的电视台3 ...
- 模板3
- 公司1 | 公司2 | 公司3 ...
- 公司3的电视台1 | 公司3的电视台2 | 公司3的电视台3 ...
这样既具体,又有横向导航作用,我认为是最佳选择。Template:香港电视公司列表太笼统,而Template:香港电视台又太具体。-下一次登录 于2007年3月30日10:37留言
加入“本频道供应商”一项
[编辑]本港电视台一向奉行“制播合一”,但近年亦有出现没有自己广播系统的电视台,亦应该加入。Srr 2007年9月15日 (六) 08:03 (UTC)
本模板的各个栏位收录准则
[编辑]我把数个栏位从此模板移除,原因是其收录准则不明。
Template:香港电视台现时写在模板内的标题是“香港电视广播”,而监管机构一栏则写着通讯事务管理局。若非持牌广播机构,又没有进行非法广播,通讯事务管理局是无法监管的。因此将一众透过非持牌影视服务机构,列成收费电视-非持牌机构,在此模板内看来并不适合。本身列作非持牌收费电视的bbTV和Netflix,两者性质并不一样,一个是需安装指定网络的IPTV,另一个就透过互联网收看的OTT平台。收录准则并不明确。
至于“内容供应机构”一栏,准则亦不明确。查看本页上一栏,相信原意是收录“没有广播系统的电视台”,但当中的东方电视(正确名称为“东网电视”)及龙耳电视等,并没有向任何持牌机构甚至非持牌机构供应内容。如东网、龙耳电视等也收入内容供应机构一栏,则等如没有准则可以。在准则不明的情况下,我将这一栏也移除。
“流动媒体”一栏准则也是不明的,它们甚至不能符合电视台的定义。
“已经结业”一栏,只保留了佳艺电视。当中的互动电视iTV其牌照即等同现时的now TV。另外的有些可能是符合本模板对“内容供应机构”本身原意,但现时在准则不清楚下,我把它们移除。
没被移除的“卫星电视台”,本身属于须向通讯局申请牌照的电视服务,因此其准则明确。 Antonytse(留言) 2015年12月18日 (五) 01:27 (UTC)
楼上请不要扮代表
[编辑]少来惺惺作态,首先什么互动电视ITV=now tv根本就是你自己的理解但不属事实,以自己的认知去操作维基也极不恰当;再讲,已经结业的传讯电视和东亚卫视也被你无理移走,你说这又不是破坏?维基人的时间不应该为你花不必要的时间去讨论你这些无事生非的操作,无必要讨论什么其实是应该被补留,你不是这里的总经理。
而且你的理由都只是个人意见但并没有仼何共识支持,自作主张就将模块所有资料移除,完全绕过维基提案制度,这种自以为是的手法没有人会认同,在维基来说也就是破坏。—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23.202.223.202(对话|贡献)于2016年1月2日 (六) 13:49 (UTC)加入。
- 传讯电视及东亚卫视被移除了就是破坏?如果每个人都不停撤销其他人的编辑、不讨论,这当然是没有共识。有些电视台如果你认为值得加入,在这里加一个合理的理由即可,我无权阻止。我和你也不是这里的“总经理”。
我不知道我有什么得罪了你,如有的话我在此表示歉意。请你不要对我的行为作出恶意假定,谢谢。Antonytse(留言) 2016年1月2日 (六) 14:24 (UTC)
先生,请你留言和处事都要成熟!被无理移除而又完全无视共识,自己擅作主张就移除,这肯定是破坏,而阁下正正做了示范。亏你还好意思说“每个人都不停撤销其他人的编辑”,自定规则但自己又识见有限甚至明明是错都当真理,请你好好反省是谁在扰攘扰乱这个模块吧!还有请不要那么幼稚,我只是针对你的行为而不是个人,你得罪的并不是我,我对你的批评也不属恶意,明明就是你绕过共识自把自为你扰乱完后又要责怪是大家的问题,这种不负责任又想诿过于人的态度确实令人讨厌!—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23.202.223.202(对话|贡献)于2016年1月2日 (六) 20:11 (UTC)加入。
- 我并不认为现时的情况是有共识,从来都没有人讨论过收录准则。我的判断是他们(曾经回退我编辑的人)的撤回是因为误判我的编辑为破坏(根据Wikipedia:破坏定义下的“破坏”),因此他们每次撤回我的编辑,我都会留下讯息解释,而他们均没有回复及再次撤回。只有你认为我的编辑是破坏(不属于Wikipedia:破坏定义下的“破坏”)。Antonytse(留言) 2016年1月2日 (六) 21:03 (UTC)
就算你留下所谓的编辑摘要,你认为这就让你的行为得到理顺?不要事后多多籍口了!如上面所讲,你的所谓留下信息解释都是自以为是的理由,因为怎样怎样所以要移除,结果,就是被你抹光香港电视广播的历史,大部分资讯都给你移除,你的行为绝对如同破坏!你说只有我一人说你在破坏吗?但连你也看得到又不容抵赖的是还有更多人不认同你的所作所为,所以才会有人回退你,麻烦你好好检讨和反省自己!—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23.202.223.202(对话|贡献)于2016年1月3日 (日) 08:01 (UTC)加入。
- 你应比我更需要反省。我又不是不讨论、不讲道理。我把原因放在讨论页,目的就是讨论,不是单向解释编辑原因。我在其他人的讯息页都有留下原因,他们是可以回复的,但他们没有。而你只需指出我内容上错误的地方即可。只是你一开始就恶言相向,这不是维基百科编辑们应有的态度。Antonytse(留言) 2016年1月3日 (日) 11:00 (UTC)
- 另外,我又如何抹光香港电视广播的历史?难道单单删去了部分已经结束的条目之连结就可以抹光香港电视广播的历史?Antonytse(留言) 2016年1月3日 (日) 11:06 (UTC)
再者,UTV是可以透过大气电波收视,而且并不属于单单的OTT, 我不认为这家电视台应从本版移除。请好事之徒不要因为自身识见的疏浅而扰乱模版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82.239.111.93(对话|贡献)于2016年1月3日 (日) 08:19 (UTC)加入。
- 我同意UTV应该收录在此模板中。请注意你的言行。Antonytse(留言) 2016年1月3日 (日) 11:06 (UTC)
自己讲完自己的理由,不等第三者回应就立即移除大量资料,你还可以说自己是共识主义者?我的言行正是针对著你的言行,自己不好好反省还要诿过于人,真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