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优良条目/2006年9月7日
外观
忠烈祠是奉祀为中华民国殉职,并有其重大忠贞事迹且足资衿式的官兵、警察及人民的祠庙。台湾各地的忠烈祠均起自1945年国民政府代表同盟国接管台湾后,目前共约廿馀座,由各县市民政局管理居多,各县市大都有一处;大部分是利用日治时期原有神社,就地改建成中式宫殿式建筑,仅少部分建物外观仍保有神社旧貌。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对于有功于国家的烈士褒扬与纪念行动,最早可追溯至1912年,当时设有专责机构,而黄花岗纪念墓园,但至1933年9月13日首次有纪念烈士的直接关系法令。到了1936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订定出“各县设立忠烈祠办法”,“忠烈祠”一词才被广泛地使用。设立用意是政府经由建造坊塔,表彰、褒扬与纪念抗战烈士的忠烈行动,藉以塑造国民典范、并建立国民共通历史记忆。国民政府接管台湾后,县级以上的神社因建筑宏伟,大多直接改建为忠烈祠,作为祭祀国民革命的先贤先烈的场所。随后,各地政府为了配合法令消除日本殖民统治的历史痕迹,纷纷拆原神社旧有建筑,将其改建为中国宫殿式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