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民主制是一种政府形式。它采取了代议民主制,由人民选出的民意代表行使决策权力,其权力则受到法治的监督和限制,通常还会采纳保障个人及少数派权利和自由的宪法,同时也限制了多数派及其选出的领导人的权力。自由民主制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是相当多样化的,但通常都会包含以下的成分:要求合法程序的权利、隐私权、私人财产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权利、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和宗教自由。在自由民主制中这些权利可能是直接经由宪法赋予,或是透过一般法规和判例法赋予。自由民主制通常也有著宽容和多元的特色;多元的社会和政治观点—即使是极端或偏激的观点亦然,在遵守民主规范的情况下都会被允许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