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定古迹是指受到香港法例第53章《古物及古迹条例》所保护的历史建筑、以及考古或古生物地点与构筑物。古物事务监督经谘询古物谘询委员会,并经行政长官批准后,可刊宪公告宣布个别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为法定古迹。截至2022年6月,全港共有132项法定古迹,其中56项位于香港岛、14项位于九龙、62项位于新界(不包括离岛)、9项位于离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