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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2006中文维基年会/香港工作小组/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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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虽处理的事务[编辑]

我希望财政部都可以好像维基的形成,大家自发性地为年会做事。 我会尽量把所有工作内容都公布,让大家一起参与,我希望最后见到的是,大家都有份做过,而唔系集中晒在小数人的贡献中。

暂时需要处理的问题:

  • 预算表
  • 保险
  • 法律顾问/谘询
  • 会计专才的协助
  • 各银行的户口政策
  • 制定年会报名和收费的方式
  • 寻求赞助者

Angus Lai 08:25 2006年4月28日 (UTC)

其他讯息[编辑]

  • 保险那边由于未知道中大的场地是否已买了相关的保险,这个需要跟中大学生会查询,所以保险从业员那边未能够作出报价。
  • 社团成立地址方面,已问过香港警察牌照科,问题和答案如下:
<問>
有一些社團註冊地址的問題不明白, 想請教一下:
1.是否必須有一個實際營運的地址?
2.可以用社團負責人的個人地址嗎?
3.若用郵政信箱作地址是否可以?
4.借用其他社團或機構的地址(如:中大學生會)又是否許可?
<答>
辦理社團註冊申請需提供社團的主要業務地點, 
該地址可以是申請人的個人地址或由
借用其他人或機構的地址, 
如借用他人地址則除需提供'地址証明文件'外(如租單,水"
電費單, 水費單等), 還需連同業主同意書, 
證明社團已獲准把該址作業務地點之用.
而郵政信箱則不可作主要業務地點用途.

Angus Lai 08:55 2006年4月28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