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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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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献田(1944年12月),今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授。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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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献田1944年生于今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1967年北京政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1年7月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4月于南斯拉夫萨拉热窝大学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

2005年8月12日发表公开信,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背离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2]有人认为这是《物权法》推迟交付全国人大表决的因素之一。[3][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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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巩献田在北大法学院的主页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7-03-13.
  2. ^ 巩献田首次回应“叫停物权法”事件(图)-搜狐新闻. news.sohu.com. [2021-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7). 
  3. ^ 北大教授巩献田首次回应一封信叫停物权法事件_新闻中心_新浪网. news.sina.com.cn. [2021-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6). 
  4. ^ 物权法草案违宪之争何时了?. 北大法律信息网 -- 法律信息服务平台. [2021-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