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县
外观
前身是1918年以上林土县、下旺土司辖地及恩阳县部分地所置的思林县。治所在驮用(今田东县东南思林镇)。1934年,县域调整并改名平治县,辖区为原思林县北部、恩阳县东北部、都安县西南部及果德县东北部。同年移治榜圩(今平果市北榜圩镇)。县名来自于平治乡。1936年6月,获中华民国政府批准。1949年后,属武鸣专区。1950年,划入百色专区。1952年,与果德县合并为至平果县。
省政府直辖 | ||
---|---|---|
第一行政督察区 | ||
第二行政督察区 | ||
第三行政督察区 | ||
第四行政督察区 | ||
第五行政督察区 | ||
第六行政督察区 | ||
第七行政督察区 | ||
第八行政督察区 | ||
第九行政督察区 | ||
第十行政督察区 | ||
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 ||
第十二行政督察区 | ||
第十三行政督察区 | ||
第十四行政督察区 | ||
第十五行政督察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