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州直隶州,清代设置的直隶州。
评价:繁,难。隶山西省雁平道。明朝时,绛州为平阳府属州。领稷山县、绛县、垣曲县。雍正二年(1724年),升直隶州,并割太平县、襄陵县、河津县来隶,以绛县属平阳,垣曲县属解州直隶州。七年(1729年),又割闻喜县、绛县,垣曲县复,而太平县、襄陵县还旧隶。领县五:垣曲县、闻喜县、绛县、稷山县、河津县[1]。辛亥革命后,全国废府州厅改县,为与原绛县区别,改称新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