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科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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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科謫秦始皇以及漢武帝時朝廷徵發徭役、兵役時首先徵發的七類人[1],他們分別是有罪的官吏、逃亡的罪犯、贅婿、有「市籍」(商賈戶籍)的商人、曾經有「市籍」者、父母曾經有「市籍」者、祖父母曾經有「市籍」者。秦始皇於前214年派人戍守嶺南以及漢武帝匈奴大宛的戰爭以及前97年漢武帝派人戍守朔方時都是率先徵用這類人。[2][3][4]

參考資料[編輯]

  1. ^ 栗勁,李放主編,中華實用法學大辭典,吉林大學出版社,1988.09,第28頁
  2. ^ 陳瑞雲主編,大學歷史詞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8.05,第26頁
  3. ^ 傅立民,賀名侖主編,中國商業文化大辭典,中國發展出版社,1994.01,第594頁
  4. ^ 李偉民編著,法學辭源,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08,第3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