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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 (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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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指代度支司鹽鐵轉運司戶部司三部門,是唐代宋代國家財政的主管部門。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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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理財起源於唐代,三司衍生自唐代的戶部;其中度支司最早分化,在唐天寶年間就已經獨立,唐代後期更是成為財政的主導部門;而鹽鐵轉運則是安史之亂以後第五琦劉晏建立食鹽專賣制度後的產物;戶部司則起源於貞元年間的判戶部;唐貞元二年(807年),上述部門最終成為相互獨立的財政部門,同屬於宰相下屬。唐代的三司尚不是統一的理財機構,名義上歸屬宰相,實際上沒有統一領導人,唐朝滅亡之後後梁甚至進一步分割部門職權,直到後唐孔謙出任租庸使,統領三司等部獨攬財政大權,後唐明帝誅殺孔謙廢止租庸使,設置三司使主判三司,三司由此成為統一的財政部門,後來的五代王朝都繼承了這一制度。宋朝沿襲自五代,雖然三司有分有合,但最終發展為穩定的統一機構。宋太宗曾經嘗試拆分三司,然而由於部門間協調失恰,至宋真宗再度統一三司。[1]:1-25

熙寧變法中,王安石設置制置三司條例司試圖接管三司權力[2]

元豐改制後廢止。

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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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規模龐大,最高領導者是三司使,下分三司、三部、二十四案;三司內部有設置諸子司,有都磨堪司、都主轄支收司、拘收司、都理欠司、都憑由司、開拆司、發放司、勾鑿司、催驅司、受事司等等部門,還有衙司管轄官、勾當公事官、勾當諸司、馬步軍糧料院官等等職官,乃至於另有河渠司專門負責疏浚汴河和黃河——三司職權極其廣泛,總理國家財政,下至百姓賦稅徭役、上至國家賞賜祭祀,包攬官員薪水、軍費開支、水利修建等等不一而足,由此成為宋代政府財政開支最高的部門,也是宋代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1]:1-25[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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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黃純艷. 宋代财政史. 昆明: 雲南大學出版社. 2013. ISBN 978-7-5482-1625-4. 
  2. ^ 姜錫東; 賈明傑;. 北宋三司分庭抗礼对王安石变法及宋代官制变革的影响. 蘭台世界. 2015, (9) [2021-1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0). 
  3. ^ 魏瑩瑩. 宋代三司制度研究15年(2000--2015)述评. 決策與信息. 2015,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