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華東軍區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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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華東軍區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是從1948年9月24日至10月31日對濟南特別市實施軍事管制的權力機關。[1]

歷史[編輯]

1948年7月18日,中共華東中央局就向中共中央遞交了接收濟南準備工作的報告。1948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復電華東局批准,並指出濟南在接管訓練中「應注意防空及在飛機轟炸下如何維持秩序、保存物資的辦法。對於所有進城人員及機關、部隊,必須訂出紀律,保持廉潔,不許抓取任何東西,生活標準不能定得太高」。獲批後華東局即正式開始了接管準備工作,當月下旬在益都建立了專事接管濟南準備工作的「青州建設研究會」,實質是濟南市委、市政府、市警備司令部聯合籌備處,為接管濟南先後抽調、培訓了8000餘名幹部和學生,培訓着重三個方面:

  1. 、思想教育。這8000餘人來自四面八方,自1948年7月開始在青州集結,到9月上旬在張店集中完畢,期間,華東局重點抓思想教育,明確形勢,了解接管濟南的重要意義和接管方針政策、方法等。
  2. 、政策學習,如《關於收復石家莊的城市工作經驗》《關於工商業政策》《關於注意總結城市工作經驗》《再克洛陽後給洛陽前線指揮部的電報》《關於保護新收復城市的指示》等中央文件。[2]明確城市工作的方針是建設而不是破壞;官僚資本與民族資本界限;帝國主義分子和外國僑民界限;知識分子和舊職人員界限等政策與策略。
  3. 、接管業務學習。1948年8月華東局將調查所得材料匯集成冊,編印了《濟南概況》一書,系統地介紹了濟南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教育和社會狀況。1948年9月初又陸續編印了《濟南概況補充調查》、《濟南人物調查》和濟南地圖。《濟南人物調查》分政治、黨團、警察、軍界、財政經濟、文化教育、技術、社會名流、宗教等10個方面簡要介紹了560餘位知名人物的情況。華東局認為接管濟南的信息準備工作是「熟悉情況的第一步」,「作得很好」。另外,還學習了山東省內之前解放的濰坊兗州等中小城市的接管經驗和教訓。

1948年9月7日,華東局召開會議,對接管濟南市工作專門作了研究部署,並決定調集6000餘名幹部進城執行接管任務;在攻城期間,接管幹部按預定分工,緊隨攻城部隊行動,部隊攻到哪裡,接管工作就進展到哪裡。9月21日,華東局發出《關於接管濟南的工作指示》:[3]此次戰役不僅要堅決地攻占濟南,在軍事上取得偉大勝利,而且要完善地接管濟南,在政治上取得偉大勝利;要求接管濟南必須採用「有步驟有重點有秩序有領導」的方針,並對接管方針、策略、紀律做了詳細規定與安排,全市「官僚資本之企業、鐵路、礦山、工廠、銀行、郵電、交通、機關均為我們基本上完全接管下來」;濟南解放初期實行軍事管制,並成立以譚震林為主任、曾山為副主任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華東軍區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軍管會下設16個部,為濟南軍管時期最高權力機關,統一領導全市軍事行政事宜。華東局決定由黨政軍民各部門組成統一的接管委員會,指定曾山為主任委員,郭子化為副主任委員,譚震林袁仲賢劉順元馮平等為委員。有旅大城市工作經驗的濰坊區黨委書記劉順元任濟南市委書記,原濟南市委的市委書記張北華為副書記,濰坊市委書記徐冰為副市長。1948年9月7日,華東野戰軍山東兵團印發了華東軍區頒發的《約法七章》及兵團政治部關於執行《約法七章》的具體規定,要求各級幹部接到文件後,應立即在部隊指戰員中反覆宣讀,深入解釋,並切實保證全部執行,不得有任何故意違犯行為。

1948年9月24日濟南解放,為中共接管的關內第一個大城市(此前的石家莊、洛陽等當時算是中等城市)。1948年9月2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華東軍區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正式公開宣告成立並頒發第一號布告:「為確立革命秩序,保障全體人民生命財產,維護社會安寧,暫時實行軍事管制」,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為該市軍事管制時期之最高權力機關,統一全市軍事、行政管理事宜」;公布了軍管會組成人員:(山東兵團政委)譚震林為主任、(華東局委員、華東財辦主任)曾山為副主任,(山東兵團司令員)許世友、(濟南特別市市長)郭子化、(華東軍區副參謀長、濟南特別市警備司令)袁仲賢、(山東兵團政治部主任)謝有法、(濟南市委書記)劉順元任委員;「俟社會秩序安定,軍事管制結束,該會即行撤銷」。當天,華東軍區司令部、政治部即頒發《約法七章》的布告,聲明本軍保護城市各階層人民生命財產和民主自由,保護民族工商業及私人資本,保護外國僑民及其財產。9月25日,濟南市軍管會為嚴明機關部隊人員入城紀律,頒布《入城守則》十一條。[4]

9月26日,據守千佛山的守軍繳械投降,市區內的成股殘兵被全部肅清。

當時恢復社會秩序首先遇到的大問題是街上有很多屍體,又在熱天,嚴重腫脹發臭有造成瘟疫的風險,再一個問題是糞便垃圾運不出去。因為圍城攻打的時間長,家家戶戶的廁所都積滿糞便,急需處理。一夜有百來具屍體沿西關護城河向下漂流,因天氣炎熱,屍體大都腐爛發臭。當時小清河一帶村莊,都飲用河水,故打撈工作刻不容緩。9月26日,市軍管會在部署需迅速進行的各項具體工作的通告中特別強調,要「收拾遺散的彈藥武器,掩埋屍體,打掃街道馬路,拆除軍事工事障礙,撥糧救濟失業的青年和工人、農民……」。成立了由公安局、衛生局、建設局、警備司令部以及商會代表組成的市容整理委員會,「收拾遺散的彈藥武裝,掩埋屍體,打掃街道馬路,拆除蔣匪工事障礙」,並採取了多項具體措施解決市容難題。組織幹部和戰士打撈屍體、清理炮彈外,在軍管會領導下,10月2日開始,市政府先後撥糧40萬斤、撥款4.6億元(舊幣),實行以工代賑,動員市民整理市容,重點急賑戰爭中損失較嚴重的窮苦市民6244戶、20450人;以工代賑動員10241人,1000餘輛地排車,掩埋敵屍5980具、群眾屍體579具,拆除地堡1000多個,收容轉運重傷俘1841人。廣泛發動各界群眾參加清除垃圾活動。據不完全統計,全市運出垃圾4000餘萬斤,新建垃圾箱1141個。[5]

10月1日,市軍管會頒發布告,明令解散國民黨、三青團及其他反動組織,禁止其任何活動,各反動組織人員應即依法到公安機關登記,繳出一切證件和武器。先後有5000餘人到公安部門登記,同時收繳了一批隱藏在民間的反動分子的武器、彈藥、電台及軍用物品、文件等。

10月3日,濟南特別市政府和警備司令部頒發布告,嚴令鎮壓一切造謠、破壞、偷盜、搶掠等不法行為。同時成立了市地方法院、市公安局及80餘個派出所,留用舊警人員,配合警備部隊徒手服務,維持治安。

公布《三十七年度徵收田賦公糧公草暫行辦法(草案)》和《濟南特別市農業稅暫行徵收辦法(草案)》,開徵農業稅。

在軍管會組織發動下,電廠工人冒着生命危險排除了國民黨軍隊埋在機房下面的100多斤炸藥,迅速搶修機器和鍋爐,於1948年10月1日向自來水廠等處送電,10月2日向商埠地區送水。軍管後於10月3日發出布告,提出「各工廠、商號一律先開市營業」。鐵路、麵粉、紡織服裝、軍兵工廠等也迅速恢復生產。

10月3日,為吸收建設人才,濟南特別市政府設立高級技術人員招待所,對前來登記的技術專家、工程師、科學管理人員及其他建設人才予以救濟,並根據其專長和願望,介紹適當職業。

10月上旬,舊市政府所屬的秘書室和財政、教育、民政、社會、地政、工務等部門,均由特別市政府有關部門接管。接管了11個舊區公所和舊濟南市銀行、警察局、地方法院、市立醫院 以及的接管。舊市政府所轄各級各系統共有職員5200餘人。一部分在攻城期間潛逃或自動離職外,濟南特別市政府對大多數舊職員在重新登記、進行政治教育和輪訓的基礎上,量才錄用留用。據1949年7月10日統計,全市共輪訓舊職員3期300餘人,繼續留用舊職員2821人,占舊職員總數的54%。

為了迅速復工、復業,1948年10月8日,濟南特別市市政府「決定各工廠、商號目前可暫不登記。一律先開市營業。俟市面恢復後,再行登記備案,領取執照」。為推進復工、復業,政府部門提供了大批貸款協助廠家恢復生產。10月26日,濟南特別市市委市政府先期宣布提供貸款1.46億元北海幣,11月上旬發放完畢。從11月中旬至12月20日,北海銀行發放企業貸款50億元。到1949年4月之前,濟南市工商企業基本全部復業。對復工中最主要的工資問題則採取了穩健政策,實行原職原工原薪,沒有把握不輕易改革。「原職原工原薪既暫時的解決了工人職員的生活問題,又能順利接收與復工,並能爭取時間進行調查研究,逐步改革,而不致粗枝大葉的犯錯誤」。

10月10日濟南各界1300餘人在體育場舉行慶祝濟南解放大會。市委書記劉順元、副市長徐冰講話,號召迅速復工、復業、複課,醫治戰爭創傷,建設新濟南。大會通過致毛澤東主席、朱德總司令及華東人民解放軍的致敬電。

10月12日華東人民解放軍追悼和公祭在濟南戰役中犧牲的王吉文師長、徐海珊政委及其他烈士。

10月14日濟南特別市政府發布通告,對外國僑民進行登記。至11月26日,市公安局共登記外僑136人。

10月15日濟南各界建築烈士公墓籌備委員會成立,決定在四里山修建解放濟南烈士紀念塔、烈士紀念堂、烈士公墓和烈士遺物陳列館。同日,為加強對幹部學習的領導,中共濟南特別市委決定成立學習委員會,由夏征農兼書記。學委會對全市幹部的學習制度、學習內容、學習方法作出具體規定。

10月31日濟南特別市結束軍事管制。市軍管會及城區軍管分會撤銷,未盡事宜統交濟南市人民政府及敵產清理委員會辦理。原市軍管會所屬工作機構即行改變或撤銷,金融部併入北海銀行濟南分行,衛生部改為濟南特別市衛生局,政務部改為濟南特別市民政局。

機構設置[編輯]

  • 中共濟南特別市市委:1948年9月25日成立。濟南特別市市委隸屬華東局。1949年3月中共山東分局重新建立後,濟南特別市市委隸屬山東分局。1948年10月3日公布了市委及常委會組成人員,市委由16人組成,並由劉順元張北華袁仲賢袁也烈鄺任農郭子化徐冰李士英組成常委會,劉順元任書記,張北華任副書記。市委下設秘書處、研究室、組織部、宣傳部(部長夏征農)、社會部(部長李士英兼)、聯絡部、直屬機關黨委、財政經濟委員會、街道工作委員會、青年工作委員會、婦女工作委員會、直屬機關黨委、新民主報社、中共濟南市學校委員會(簡稱「學校黨委」,負責人徐冰)等13個部門和單位,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分區委。中共濟南特別市委宣布成立後,原中共濟南市委、中共渤海工委、中共魯西工委即行撤銷。1949年3月,第一、二分區委合併為城區分區委。5月,各分區委改為區委。
    • 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出版部:華東新華書店派員隨軍進城,按軍管會命令,接管了國民黨官辦的5家書店,1948年10月1日創建了華東新華書店濟南分店,設在經四路302號(現308號)原中國文化服務社山東分社址;1949年2月遷至經三路(現141~143號);首任經理鍾虹,副經理東平,工作人員共13人,設秘書科、營業科和兩個門市部。第一門市部在西門大街48號(原正中書局址),第二門市部設在緯四路4號(原建國書店址)。1949年4月,又在經三路179號(現141號)增設第三門市部。章歷、章丘、長清也相繼建立了支店。1949年2月華東新華書店由臨朐縣遷駐經九路勝利大街,設有秘書處、編輯部、營業部、印刷部;1949年5月,遷往上海。
    • 《新民主報》社:1948年10月1日,中共濟南特別市委機關報《新民主報》在濟南創刊發行。創刊號頭版頭條刊登了《壽光地方武裝活捉王耀武》的消息。中共濟南特別市委設黨報委員會,由市委書記劉順元等5人組成。下設編輯委員會,惲逸群任總編輯。黨報委員會與編輯委員會統一領導《新民主報》和新華通訊社濟南分社,惲逸群兼任新華社濟南分社社長。《新民主報》和新華通訊社濟南分社為一套領導班子,合署辦公。報社設編輯部,下設時事組與副刊組。分社設採訪科與通訊科。社址在經三路緯二路路西(銘新池西側,1982年緯二路展寬時拆除)原國民黨山東省黨部機關報《大華日報》舊址。在經二路緯二路路口東邊(即現在的中國工商銀行濟南市市中區辦事處所在地)接收《大華日報》印刷廠。報社從業人員130人,期發數為1.2萬份。《新民主報》為對開四版。除了宣傳解放戰爭的勝利以外,《新民主報》的報道中心為「復工、復業、複課,鞏固秩序」(《對通訊員的報道提示》)。1949年春山東分局機關報《大眾日報》遷來濟南,大量抽調新聞幹部南下新解放區,《新民主報》出至1949年3月31日停刊,併入《大眾日報》社。
    • 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公安部:1948年7月華東局社會部副部長李士英(兼昌濰特區保安司令部司令員兼政委)與梁國斌共同負責,從華東局社會部抽調一批幹部,組成專門班子,進駐青州,做接管濟南的準備工作。在李士英具體領導下,一方面調查搜集濟南政情、敵情和社情資料,以華東局名義編印了《濟南概況》、《濟南特務與警察調查》、《濟南人物調查》及各種地圖等,作了材料上的準備。另一方面迅速抽調公安幹部、戰士600餘人,組成若干工作隊(組),為接管做組織準備。李士英在《回憶濟南解放的前前後後》中寫,進城前感覺600多名幹部戰士不少了,可是進城後就覺得人手不夠了。9月23日頂着炮火進入濟南城區,接管了山東省會警察局,9月25日成立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公安部。先後收容舊警1800餘名,經甄別審查後,對其中少數不適合做公安工作的特務、品質惡劣者以及體弱多病者予以淘汰或作其他處理,從中選擇了1596名予以錄用。其中,局員、科員、督察員17人,書記、文書13人,一、二、三等巡官22人,一、 二、三等警長22人,一、二、三等警士1169人,話務員、技工l3人;醫務人員4人,事務員、炊事員、汽車司機等雜務人員137人。原濟南市委社會都併入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公安部。進城後的兩大最急迫任務:一是保護糧食、煤炭,二是維持好社會治安。[6]10月5日,濟南特別市政府公安局成立。1948年10月,市公安局設保警大隊,各區公安分局設保警隊。重點開展6項工作:第一,清除戰爭遺蹟,公安幹警,清除垃圾,平毀各類工事400餘座,搶修了水電、路燈,疏通了道路交通;第二,抓捕敵特骨幹分子200餘名,摧毀了特務反動黨團和特務組織;1948年10月2日,濟南特別市委員會召開了社會部、公安局與相鄰的冀魯豫區冀南區渤海區魯中南區淄博特區、原濟南市委情報部和社會部,華東局社會部和統戰部、中央社會部派來濟南市抓捕偵察的各方面領導幹部參加的專門會議,決定對各方面力量統一認識、統一任務、統一政策、統一制度、統一供給,集中優勢兵力,堅決打好對敵隱蔽鬥爭這一仗。根據市委指示,市公安局以軍管會工作隊的名義協調各方面的工作,在市公安局督察室的具體組織下,將各方面掌握的敵情線索集中起來,採取以內線偵察為主,秘密工作與公開工作相結合,專門機關與廣大群眾相結合的方針,展開了偵察破案工作。當天,公安局即將中統山東省室主任董叔明逮捕歸案,突擊審訊,掌握了中統魯室高幹、通訊員、工業界特約通訊員、黨網通訊員等數千人全部名單。在濟南潛伏的還有軍統山東站、國防部二廳所屬第二綏靖區二處和綏靖總隊第三大隊,其他專門機構和外圍特務機構不下幾十個。第三,組建刑警隊打擊刑事犯罪,先後破獲系列大案要案,同時開展了收容散兵游勇、遣返乞丐遊民工作,治理社會治安;第四,建立戶籍登記制度,10月20日濟南特別市警備司令部和市公安局頒布《濟南特別市交通管理暫行規則》;10月25日市公安局頒布《戶口遷移暫行規則》,針對山東省會警察局在解放前將所存戶口檔案全部銷毀,在戶口管理上毫無資料可參考的狀況,在取得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於1948年12月對全市戶口進行普遍登記,經過近4個月的時間,戶口登記工作圓滿結束。全市共有130939戶,520177人,其中男性284739人,女性235438人,初步摸清了全市各類戶口的基本情況。通過戶籍普查清查出國民黨反動黨團特務分子、地主惡霸、流氓分子6100餘名,發現了60000名失業者,收繳武器彈藥以及其他物資8000餘件,培養治安積極分子7254名;第五,加強特種行業治安場所961家(不含自行車修理業)管理,其中旅館307家、浴池13家、飯館206家、刻字店103家、印刷店123家、妓院164家、影劇院茶社書詞場45家。在國民黨統治時期,這些特種行業場所的經營者為營業需要,均與當局來往密切,有的甚至直接參加了諜報組織;同時當局為控制各種複雜娛樂場所,多次對其內部人員進行反共教育及諜報動訓練,並組織「民眾情報組」。1948年12月4日至22日先後制定頒布禁毒禁娼規定、旅店營業管理暫行規則、經營及修理腳踏車事業管理規則、理髮業衛生管理規則、娛樂場所暫行管理辦法、刻字印刷暫行管理規則、公共廁所清除管理辦法、妓女禁止事項等。妓院也由接收時的237戶770人減少到123戶249人,達到了限制發展、逐步消減的預期目的,為1951年徹底取締打下了基礎。1948年12月20日發布通告,要加強對交通的管理,車輛實行掛牌管理。截至1949年3月15日,公安局共發放腳踏車牌22150個、人力車牌5374輛,地排車6868輛、大車1843輛、水車332輛、馬車15輛、糞車460輛、獨輪車1119輛也都掛牌管理。第六,培養青年幹部,開辦了山東警官學校(後改為華東警官學校),為華東大區隨後大城市的公安接管工作準備、訓練了大批可靠幹部,上海市解放後就以山東特別是濟南市的公安人員為主體實現了公安接收與社會治安工作。1948年11月共有公安人員2494名。
      • 局長李士英
      • 副局長凌雲(1947年冬隨中央工作團來山東渤海區參加土改。1948年夏任濰坊市公安局副局長。濟南戰役打響後,帶領公安人員在濰坊地區沿路設卡攔截審查從濟南逃往青島的散兵游勇及特務。1948年11月17日調任濟南市公安局副局長)
      • 局長室
      • 秘書室:主任周美溪,秘書葉在均賈漁平趙振山。下設文印股、總務股、衛生所、交換台、警通排
      • 督察室:肅特和打擊刑事犯罪。督察長唐勁實/衣竹林,副督察長張洪範。後由凌雲兼任,唐勁實、張洪範南下組建徐州市公安局並任正副局長。督察室下設偵察科、情報科、保衛科、預審科等,幹警達數百人。[7]
      • 第一科(行政科)科長張文炳(科下設組織股、教育股、保衛股、音樂隊、招待所)
      • 第二科(治安科)科長漢敏 副科長郭宜春/楊蔭 科下設社會股(刑警隊)、衛生股(清道隊)、交通股、治安股(巡邏隊)、保警隊、消防隊)。
      • 第三科(戶籍科)科長郭宜春,副科長 黃克(科下設戶政股、外僑股、社團股)
      • 第四科(警法科)科長張俊明 (科下設審訊股、司法股、技術股、看守所)
      • 供給處處長 李景摯(處下設財糧股、軍實股)
      • 第一分局副局長 李乃光
      • 第二分局局長 婁家庭
      • 第三分局局長 王凌青
      • 第四分局局長 郭林
      • 第五分局(商埠)局長衣竹林/林平
      • 第六分局局長 陳昌奉
      • 第七分局局長 侯季五
      • 第八分局副局長 薛銳
      • 第九分局副局長 林星
      • 第十分局副局長 李從周
      • 第十一分局副局長任芳亭
      • 華東警官學校(即山東省警官學校第二期),梁國斌兼任校長,李士英兼任副校長,1948年12月9日開始招生,實際招生1034名。校舍為現山東省政協大院內。1949年1月5日開學。學員分警官、警士兩個部。警官部為第一大隊;警士部為第二大隊。大隊下設中隊、區隊和班,實行軍事化管理,學員享受部隊排級幹部待遇。校部設有教務、行政、人事3個科。學校的教育方針是以政治教育為主,業務教學為輔,設政治、業務、軍訓3項課目。政治教育包含形勢任務、方針政策、革命人生觀和為人民服務等內容。由教研組編寫了《政治學習教材》發給學員閱讀。採取憶苦思甜、控訴舊社會和觀看革命話劇,激發學員的階級覺悟。在此基礎上,動員學員向黨組織忠誠老實地講清自己的政治歷史問題,學校組織力量進行政治審查。業務教育,事先向各地徵集了有關警察教育的書刊和各項業務工作的總結材料,由教研室編寫了《人民政權警察概述》教材。請山東省公安總局和濟南市公安局有關業務部門的領導講授治安、交通、戶口、消防管理及刑偵、敵情、保安等基礎知識。請從上海警察局地下黨調去的劉繼霖等介紹國民黨警察局的機構設置、職責、日常工作和地下黨鬥爭情況。軍事課主要是進行隊列訓練。原計劃警官學習一年,警士學習半年。1949年5月提前畢業,絕大多數800多人由李士英徐盼秋帶領南下參加了上海市公安接管
  • 濟南特別市市政府:1948年9月28日成立並開始辦公。市長郭子化(1948.9.25~1949.5.14)/姚仲明(1949.5.15~1949.5.21),副市長徐冰(1948.9.25~1948.12調任北平市副市長)/姚仲明(1948.12~1949.5.14),市政府下設秘書處、調查研究室、民政局、公安局、人事科、濟南工業局(隸屬華東工礦部)、郵電局(1949年3月改為郵政局)、建設局、公有房產管理處(1949年3月設)、財糧局(1949年1月分為財政局和糧食局)、工商局、稅務局(1949年1月改為山東省稅務局濟南分局,2月又改為市稅務局)、北海銀行濟南分行、教育局、衛生局、敵產清理委員會、山東黃河河務局濟南辦事處、交際處、濟南特別市新華廣播電台(1948年11月建立)。
    • 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政務部:分管支前、優撫、建政、區劃、減租減息、土地分配、救災救濟、社團、房產、戶籍、民族、外僑等民政工作。10月5日,設立濟南特別市市政府民政局,內設民政、戰勤、社會福利、人事、內務等5個科室。
    • 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文教部:10月5日濟南特別市政府教育局成立,李澄之劉健飛任正副局長,下設中教、初教、社教科和秘書室。設社教科。10月31日文教部改為濟南特別市政府教育局,局設社教科,管理文化藝術、體育、出版等事務。派袁駝為首的軍管小組接管濟南師範,袁駝任黨支部書記。截至10月24日,接收公立中等以上學校18所,共145個班,學生4783人,教職員561人。山東老解放區的華東大學白求恩醫學院山東農林專科學校相繼遷濟,濟南原有的省立醫專、農學院分別併入白求恩醫學院、山東農林專科學校。1949年華東白求恩醫學院改名山東省立醫學院,山東農林專科學校改名山東省立農學院,原在濰坊的華東第二高級工業學校與幾所工科學校合併後成立山東省工業專科學校,總校設在濟南。文教部接管了19所公立中學、62所公立小學。為儘快複課,軍管會撥出專款和生活用糧幫助修復校舍、安置教職員工,還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處理辦法:「完全法西斯化的學校停辦,缺乏複課條件或性質相同的學校可能合併的合併,具備複課條件的分別複課。」各公立中學並進行調整:原濟南市市立中學改為濟南特別市市立第一中學;原省立第一、二臨中合併,改為濟南特別市市立第二中學(1949年1月改為華東大學附中);原省立第四、五臨中與省立禹城中學合併,改為濟南特別市市立第三中學;原歷城縣立中學改為省立歷城中學。文教部接管省立濟南師範、濟南女師、歷城鄉師;省立第三臨中和省立一、二臨中的師範部(簡師部)併入歷城鄉師,改稱省立濟南鄉村師範學校。1949年8月濟師與女師合併改稱山東省立第一師範學校;濟南鄉師改稱山東省立濟南第二師範學校。1950年8月一師、二師合併,定名為山東省濟南師範學校。對多數教職員儘量做到原職原薪,不加變動;除童子軍軍訓、「公民」幾種課程明令取消外,其他舊課程與教材基本不變,由原教員繼續講授,不使課程與教材變動過多而影響複課。至11月上旬,全市公私立中小學先後複課。
    • 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衛生部:部長方春望華東國際和平醫院百餘人進駐濟南,接管了山東省立醫院,成立了以方春望為主任、劉興邦為副主任的復院委員會。1948年11月1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正式命名為「山東省立醫院」「華東國際和平醫院」,掛兩塊牌子,仍作為白求恩醫學院的教學醫院。宮乃泉兼任院長,張祥任副院長。
  • 華東人民解放軍濟南特別市警備司令部:1948年9月21日成立,9月29日對外正式公布,隸屬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領導。司令員袁仲賢,政治委員劉順元兼,第一副司令員袁也烈,第二副司令員鄺任農,副政治委員余立金,參謀長黃序周,政治部主任梁輯卿。警備司令部機關設參謀處、政治部、防空司令部、供給部、衛生部等。軍法處處長武思平。轄警備第一、二、三、四、五團和華東警備旅第二團。同時在濟南市11個行政區內,建立了區警備司令部。1948年11月底,警備司令部轉隸華東軍區直接領導,下轄的各區警備司令部撤銷。1948年11月,抽調幹部組建徐州警備司令部。1949年3月所轄警備部隊編成華東警備第1旅,旅部由濟南特別市警備司令部兼。[8]
    • 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軍械部
    • 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裝具部
  • 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秘書處:秘書長管大同(1913—1981,山東濰縣人)
  • 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交際處:處長陶稷農。轄濟南飯店(即「石泰岩」,位於經一緯二路南,規模在濟南當時的西式賓館餐廳中,僅次於津浦膠濟鐵路自設飯店)、解放飯店(即勝利大廈,現緯四路79號,當時在社會上影響最大,1947年「有100餘個房間,從業人員40餘人」)、上海新村等。負責「招待來往軍政高級幹部(團級以上),民主人士,技術專家,會議代表人員等」(交際處《招待章程草案》)。[9]
  • 濟南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會計處
  • 財糧部:1948年9月初,華東局及濟南市委為做好接收濟南的準備,在張店組建財糧部,部長戚銘(1909—2002,山東沂水縣人)。分為財政隊和糧食隊。主要任務是負責接收國民黨山東省及濟南市兩級財糧機構及糧秣、燃料,負責濟南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所屬各駐濟部隊糧草、燃料的供給、運輸和加工等。濟南解放後,接收了國民黨山東省及濟南市田賦糧食管理處。1948年10月濟南特別市市政府設財糧局,下設秘書科、會計科、審計科、供給科、地政科和總糧庫;濟南糧食分公司同時成立,負責市場購銷。由於缺乏管理大城市的經驗,對糧、煤供應沒有足夠準備,濟南解放後短時間內出現了供應不足,糧煤價格數天內陡漲了3倍以上。為軍管會採取緊急措施,從解放區購買調運一批糧、煤、油、鹽等生活必需品,委託市內已開業的私營商店按規定價格代銷;並嚴禁煤糧從市區流出。到10月4日糧煤供應即緩解,物價開始下落,逐漸與周圍解放區基本相等,城鄉貿易逐漸活躍。1949年1月濟南特別市市政府糧食局成立,設秘書科、供保科、調運科、會計科、糧票科,主要負責軍糧供應。
  • 金融部:山東解放區的北海銀行總行隨軍進入濟南。1948年9月27日,濟南軍管會宣布「一切交易皆須使用北海幣」。北海銀行券100元兌舊人民幣1元。9月28日在軍管會金融部主持下,北海銀行奉命接收在濟的接收官僚資本銀行(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中央信託局、郵政儲金匯業局、中央合作金庫)和地方公營銀行(山東省銀行、濟南市銀行)各總分支機構。9月30日濟南特別市軍管會頒發布告:濟南軍管會再度宣布「自即日起,以北海銀行發行之北海幣為市場唯一之合法通貨」,「各種偽鈔(包括偽『法幣』、『偽金元券』、偽『關金券』)自十月十日起為非法貨幣,停止使用」。10月10日,濟南軍管會宣布「自10月11日起,黃金、銀元均不准在市場私自買賣,市民有必須賣出黃金、銀元者,可按本市北海銀行規定價格售與北海銀行」。布告以後如有不遵規定私自買賣、破壞幣制統一者,任何人均可將其扭送政府法辦。10月16日成立北海銀行濟南分行,下設兩個辦事處。至10月20日,提前完成排除偽法幣之工作,收兌偽金元卷2.5億萬元、偽法幣2499.4億萬元。北海幣在使用之初,不少人對其不信任,市場通貨仍以銀元為主,一些銀元販子趁機大搞銀元投機活動,操縱哄抬物價,10月10日市軍管會頒發布告,宣布禁止金銀外幣在市場自由流通,對非法販賣金銀,擾亂市場的投機活動和機構嚴加取締,從而進一步穩定了市場,平抑了物價,博得全市人民的擁護。「共兌入折合法幣108507.5億元,兌出北海幣564069.25萬元」;「共包封出口折法幣32717.65億元,合計排出法幣140625.15億元」;濟南市「共沒收偽幣491673.67億元,其中金融部沒收479312.67億元」。1948年11月1日北海銀行濟南分行改為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營業部(1948年12月至1949年10月並掛北海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兩塊牌子過渡),北海銀行結束。1949年1月,濟南特別市市政府成立黃金交易所並頒行《取締黃金投機暫行辦法》、《黃金交易所暫行章則》、《管理金店銀樓業暫行章則》等規章強化對黃金交易的監管與引導。
  • 工商部:管理工商行政事宜。1948年10月,軍管會工商部改為濟南特別市工商局,下設秘書科、登記註冊科、市場管理科、生產指導科、行政科,定編164人。附屬機構有食油、花紗布、食鹽三個交易所及度量衡製造廠、度量衡監定所等5個單位。其任務主要是進行工商業登記、市場管理和整頓攤販等。1948年11月,市政府設立濟南國營貿易公司,並在公司內設百貨、花紗布、食鹽、煤建、糧食、零售6個公司及一批商業零售網點。12月,利民鹽業公司遷址濟南,奉令接收濟南市食鹽公司,成立了利民鹽業公司濟南分公司。1949年2月,政府為了加強市場管理,掌握市場的領導權,正式建立糧油、花紗布、棉花、食鹽、雜貨、牲畜6個交易所,統歸市工商局領導。
  • 實業部
  • 無線電部:1948年10月4日,濟南特別市軍管會發布通告,規定即日起對本市無線電發報、發話電台進行登記,在軍管期間,所有電台未經批准一律停止工作。接管國民黨山東廣播電台後,立即進行整頓:通告原電台職員前來報到,並組織其學習;對器材、家具等進行清理登記;對在戰爭中損壞的機器進行檢修;通告持有收音機者前來註冊。前來報到的職員有十幾人,註冊的收音機2500多部(後增至約1萬部),整理修復的機器主要是100瓦發射機、1千瓦發射機、40瓦擴音器和傳音設備等。10月,中共中央宣傳部黎韋等3人來濟南組建新華廣播電台。黎韋任台長。在無線廣播還不具備播音的條件下,電台人員先組織了有線廣播。自10月5日起,在電台周圍和中山公園四周安裝了大喇叭播送音樂和轉播陝北新華廣播電台的新聞。10月15日開始用100瓦發射機轉播陝北新華廣播電台的節目(未報濟南新華廣播電台台名)。11月4日濟南特別市新華廣播電台正式成立,11月8日上午7時正式播音,每天播音7個小時。和設在臨朐華東新華廣播電台聯播的《對華東戰場人民解放軍廣播》、《對華東戰場國民黨軍廣播》,以及根據形勢發展編排的《對淮海戰場特別廣播》、《對北平天津特別廣播》、《對京滬杭特別廣播》等節目。1949年1月14日晚,陳毅司令員到電台視察。1949年2月17日,華東新華廣播電台遷到濟南,和濟南特別市新華廣播電台合併在一起播音。
  • 郵電部:接管了山東郵政管理局、交通部濟南電信局和山東省專用電話管理處。1948年10月5日合併成立濟南特別市郵電局。
  • 交通部:1948年9月26日,15人組成的軍管組接管了津浦路機車工廠,組建工廠軍管會,朱月三任政治委員。1948年10月27日中共華東中央局組成膠濟鐵路西段建路委員會,1949年元旦修通坊子至濟南間線路,在濟南舉行了通車典禮。1948年11月1日,在濟南成立華東區鐵路管理總局。
  • 工礦部
  • 生產部
  • 濟南特別市敵產清理委員會:1948年10月26日成立,曾山任主任,馮平任副主任。按中共中央的城市政策和華東局的接管指示,首先清理接管了屬舊政府和官僚資本經營的鐵路大廠山東機器廠、新城兵工廠、濟南電力公司、濟南自來水廠等60家企事業單位。對這些單位的接管,採取先包下來維持現狀的辦法,恢復生產,然後逐步改造為公有企業。到1949年7月,有49家公營企業全面恢復和增加生產,占公營企業總數的82%。
  • 濟南特別市支援淮海戰役委員會:1948年11月22日成立。通過各種形式,動員組織人民群眾全力以赴投入支前鬥爭。據1949年1月統計,全市共出動支前民工19800餘人,汽車189部,地排車9385輛,收集轉運軍糧7000萬公斤,接收治療前線傷員6000多人,徵購麻袋1255097條、小面袋623187條,縫製軍服75萬套、軍鞋50萬雙,捐獻北海幣80多億元。其中軍服、軍鞋兩項,約占戰役軍需總任務的三分之一。淮海戰役勝利結束後,濟南市8萬軍民舉行祝捷大會和提燈遊行,並先後兩次組織慰問團赴前線慰問參戰部隊和支前民工。
  • 濟南特別市地方法院:1948年10月2日成立,吳山民任院長。下設民事處、刑事處、行政處、看守所和監犯教育所。10月10日開始受理訴訟案件。
  • 濟南特別市軍管會城區分會:1948年9月27日建立,徐冰兼主任。
  • 濟南市11個區的區委、區政府和市政府工作機構10月5日正式對外宣布成立。
  • 濟南特別市職工總會籌備委員會(簡稱「市總籌委會」)1948年10月成立,委員27人,孫學之任主任委員,劉順元(中共濟南特別市市委書記) 兼任市總籌委會黨組書記。市總籌委會成立後的主要任務是,接受原國民黨的濟南市總工會、山東省勞工福利協會濟南分會等17個工會組織;派工作組到成大、仁豐、成通紗廠及津浦大廠等工廠調查職工生活,調整、增加職工工資;安排遭受戰爭破壞的工廠的職工生活,救濟失業工人;同資本家協商維持生產,保護工人利益;獎勵在濟南戰役中護廠有功的職工;建立工會組織,發展會員,開辦職工消費合作社等。徹執行中共中央及華東局、濟南市委市政府的「發展生產、繁榮經濟、公私兼顧、勞資兩利」的城市經濟方針政策,保護民族資本工商業,扶持和幫助有利於國計民生的私營企業。發動工人群眾迅速恢復生產,支援解放戰爭,開展增產節約勞動競賽活動,建設新濟南。
  • 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濟南特別市臨時委員會:1948年9月25日,中共濟南特別市市委青年工作委員會(簡稱「青委」)幹部44人進入濟南。1948年10月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濟南特別市臨時委員會成立,杜前任主任委員,張黎群任副主任委員。內設宣教部、組織部、青工部、社會服務部和秘書處,工作人員55人。通過市青聯籌委會,開展青年工作。1949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表《關於建立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決議》後,濟南由秘密建團轉為公開建團。1949年3月27日,召開濟南市團員代表會議,選舉產生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濟南特別市籌備委員會,杜前任籌委會主任。1949年6月,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濟南市委員會建立。機構設辦公室、秘書處、組織部、青工部、學生部、少年兒童部。工作人員59人。
  • 濟南特別市民主婦女聯合會籌備委員會:1948年10月17日成立,李紫輝任代理主任。1949年1月24日至27日,召開濟南特別市第一屆婦女代表大會。出席會議代表220人,候補代表18人。中共濟南特別市市委副書記張北華作形勢報告。大會討論並通過《濟南特別市民主婦女聯合會章程》和市婦聯工作任務的決議。大會號召全市各界婦女團結起來,在黨的領導下,以生產建設為中心,積極參加生產自救,為解放全中國做貢獻。1949年1月27日大會選舉出濟南特別市民主婦女聯合會第一屆執行委員會,委員23人,常委8人,李紫輝任主任。設組織部、宣傳部、生產部、社會福利部、婦嬰福利部、秘書處、辦公室。共有工作人員48人。
  • 濟南市工商業聯合會籌備委員會:1949年10月12日,濟南市各工商行業臨時代表大會召開,推選尚蘭亭、張東木、管曉峰、孫伯隆、苗海南、艾魯川等35人為濟南市工商業聯合會(以下簡稱市工商聯)籌備委員會委員。10月26日,舉行籌備委員會成立大會,民族資本家張東木當選為籌委會主任委員(後任濟南市副市長)。設籌委會工作機構,工作人員25人。原濟南商會宣告結束。開創成豐麵粉廠、成通紗廠的大資本家苗海南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華東軍政委員會委員,1950年當選山東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結果與影響[編輯]

1948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批轉了濟南特別市軍管會副主任曾山所作的《接管濟南經驗報告》:「關於接管濟南經驗的報告,已收閱,甚好,當轉發各(中央)局,供他們參考。」 1948年11月中共中央發出《對撤銷濟南軍管會的指示》,詢問撤銷理由和軍事管制經驗,並指出「10萬以上人口的大城市,取消軍事管制,須先得中央批准」「關於軍事管制,中央擬頒發一個統一組織條例及軍管期中各項政策,望將你們的經驗和意見從速電告」。1948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關於軍事管制問題的指示》頒布,明確了軍事管制的目的和任務、軍管會撤銷批准程序等,指出:「在新收復的大城市中進行軍事管制,時間不能太短,不要以為軍事管制的時間愈短愈好,取消得愈早愈好,而必須看我們進行軍事管制的各項目的和任務是否達到,來決定軍事管制的時期。」指示還明確了軍事管制期間應該完成的9項主要任務,為完成這些任務,在大城市約需要3~6個月的時間,並再次強調了在10萬以上人口的大城市取消軍事管制須先得中央批准。[10]

1948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新解放城市中組織各界代表會的指示》:「石家莊、洛陽、濟南等城市解放後的經驗,我們在這些城市的工作中的弱點,是與廣大群眾聯繫不夠」「為糾正上述這些缺點,便於聯繫群眾,在城市解放後實行軍事管制的初期,應以各界代表會為黨和政權的領導機關聯繫群眾的最好組織形式」。

1948年12月13日接管天津和北京前夕,中央指示接管負責人聶榮臻等,「接收平津影響中外,你們務必辦到如同瀋陽濟南那樣的接收及管理成績,不要落在瀋陽濟南之後」。[11]薄一波認為「濟南經驗」對做好平津的接管工作大有裨益[12]。鄧小平認為濟南等地接管的經驗教訓「對解放江南有很大的幫助,使我們少走了許多彎路」。[13]

參考文獻[編輯]

  1. ^ 齊廉允:「中共大城市接管的『濟南經驗』」,《當代中國史研究》,第23卷第5期
  2. ^ 何一民:《中國城市史》,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第606~613頁
  3. ^ 《中共濟南地方史》第1卷,濟南出版社2001年版,第396頁
  4. ^ 《濟南革命歷史檔案資料選編》第4輯,濟南出版社1999年版,第452頁
  5. ^ 《谷牧回憶錄》,中央文獻出版社2009年版,第144頁
  6. ^ 记者陈彦杰 通讯员宋超:“济南解放之初公安出台多项条例维护稳定——六百多名公安干部战士在忙些啥?”,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2018-09-14. [2022-0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02). 
  7. ^ 李士英 凌雲:「濟南解放初期的公安工作」,發表於:濟南市檔案館、中共濟南市委黨史研究室合編《濟南革命歷史檔案資料選編》(第四輯),濟南出版社,1999年12月版。
  8. ^ 《济南市志》第五卷 军事 第一类 驻军 第三辑 人民军队 十四、济南特别市警备司令部. [2022-0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02). 
  9. ^ 中共濟南市委黨史研究室、濟南市檔案局編《濟南的接管與社會改造》(濟南出版社1998年2月版
  10. ^ 《城市的接管與社會改造 · 河南卷》,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頁
  11. ^ 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7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569頁。
  12. ^ 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中共黨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7頁。
  13. ^ 《鄧小平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