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重要人物及設施組
外觀
保護要人組 Grupo de Protecção de Altas Entidade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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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2001年至今 |
國家/地區 | 澳門 |
性質 | 保鑣特種警察部隊 |
部門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治安警察局 |
功能 | 保護重要人物及設施 |
上級機構 | 特警隊 |
保護要人組(葡萄牙文:Grupo de Protecção de Altas Entidades ,縮寫:GPAE,英文:High Entities and Important Facilities Protection Group,俗稱:G4)隸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治安警察局特警隊[1][2],為澳門的保鑣特種警察部隊,主要責任為保護重要人物及設施。
歷史
[編輯]因應澳門回歸臨近,特警隊於1999年起需要於保護要員任務上作出支援,故此抽調人力資源,為到該批人員提供專業保鑣訓練,以配合澳門回歸當日的要員保護任務。是以,奠定了治安警察局於日後成立專業保鑣部門的基礎。
於2001年,保護重要人物及設施組成立;於2002年12月19日,獲得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授予英勇獎章[3]。
裝備
[編輯]下列為已經曝光、記錄過或公開過的裝備。
槍械
[編輯]相關參見
[編輯]參考注釋
[編輯]- ^ 特警隊向國際接軌 [永久失效連結] 《澳門日報》 2012年12月11日
- ^ 特警防暴隊擬增一成人手[永久失效連結] 《新報》
- ^ 第63/2002號行政命令. [2013-03-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fGMoUfyz8U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