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棋
儒棋,是中國南北朝時的兩人博戲,由北魏三游的游肇所作[1],是十字戲類遊戲。規則有書《儒棋格》流傳於世,《太平御覽·工藝部十二》亦有記載與註解[2]。
歷史
[編輯]- 《魏書·游肇傳》:「游肇,好讀經傳,手不釋書。熟讀《周易》,尤精《三禮》,撰有《周易集解》、《婚儀》、《儒棋》、詩賦表啟七十五篇,流傳於世。」
- 明代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丹鉛新錄二·象經》:「 後魏侍中遊藝,肇制儒棋。其名智一、禮二、仁三、義四、信五、善六、敬七、德八、忠九、順十。以投子二,視彩而行。蓋其制類於握槊打馬,而其義類於周武 《象經》,皆以退讓為節,不先鬭爭。今俱泯弗傳。」
原文
[編輯]《太平御覽·工藝部十二·儒棋》
《後魏書》曰:「侍中游肇,性謙廉不競。曾撰《儒棋》,以表其志焉。」
肇述儒棋曰:「儒棋者,蓋博、弈之流,所以游思於文,亦猶投壺之習武也。故聖人因物設教,有實有權;情禮稱宜,有張有弛。孔子云:『不有博弈者乎?為之猶賢乎已,』若夫井公之對周穆,叔卿之接許由,此或示存,恐非有待。然則君子之處世也,豈遂耽於所適,徒費時日者哉!至於几杖槃鑒,猶載銘戒;矧乃諧神之器,而不加勸也?但古之為玩者,莫不競進其功,塞殺與樂,殊途異勢,並傳於時,未有以謙退為勝,通生為樂者。故因暇隙,聊復措意,此即儒棋之一名。蓋游藝之所統,本諸謙淨;詮名撰德,略依儒行;起舍遵道,軌法中庸。時然後玩,人不厭其游;讓而後勝,人逾愜其負。矜勇所以知殘,沖遜以之彌隆。豈惟崇謙止競而已,諒亦階善全德之所因矣。積名會理,其殆庶幾;致泥之戒,寧不愧乎?」
《儒棋》曰:「投二,智一、禮二、仁三、義四、信五、謙。棋十,白黑半,方五分長寸,善六、敬七、德八、忠九、順十。方局尺五,周道四十,其用三十六。四維之道,通數而棋。謙退為尚,故高彩者先投。彼此二位,謂之淨;左右二道,謂之中。其淨、中四道,彼此左右,互有二,不得相干。行棋之法,始附淨起,轉互相順,終因淨出。通生為務,不存塞殺。彩越淨中者休,則立梟,梟者不伏。會淨中者,梟折為伏,伏者不梟。若彩雖會,而於彼擬以過之非干彼者,則自居矣。
行伏棋者,得異彩,依數而行,兩彩同者,惟行一,一謙者停,兩謙退一等;行梟棋者,得異彩亦依數而行,兩彩同者,盡行其數,一謙行一道,兩謙者停。行伏不得行梟;行梟不得行伏。折梟伏者,皆從後定。因彩而閱者,屈而申之。緣行致累者,閱而通足,皆不限道數。梟伏兩閱者,但行於梟。行棋之體,不相凌觸,所蹈皆靈,孤明自在,絕於跪巧,而順消息,悉遇中道,勝負乃分。先梟後伏,驗之於淨道,梟若促,不盡二彩者,則全行伏。梟伏兩少者,行於梟。
彼既出盡,此有不出者,即許以為勝者之算。若全未出,則為之虛投。次局負,仍先。得十算立一爵,三爵立,則成勝矣。」
棋具
[編輯]- 棋盤為11*11方格。中正間縱道稱為淨道;中正間橫道稱為中道,使棋盤畫分為四塊,最外的周道有四十棋格,扣掉屬於中道、淨道部分則為三十六格。每格可放多枚同一方棋子。
- 擲具有兩枚六面骰,一到五點的采數分別稱作:智、禮、仁、義、信,還有一采數為零,稱為謙。
- 每方有五枚棋子,以顏色區分敵我。每方棋子各稱作:善、敬、德、忠、順,棋子價值分別為六、七、八、九、十。
- 多根算籌。
大致規則
[編輯]- 初始佈置為所有棋子平躺擺放於己方的初始格,為近己方的周道與淨道的交會格。
- 棋種有兩種:
- 伏棋:為所有棋子的初始狀態。越過周道與淨道、中道的交會格時,豎立該棋,改稱為梟棋。
- 梟棋:正好在行至周道與淨道、中道的交會格時,倒躺該棋,回稱伏棋。
- 每方輪流擲骰行棋。棋子依彩數繞周道,只能至空格或有己棋的棋格,最多可移動一到兩枚、並為同一種的己棋。
- 若移到己棋處,則棋子相疊,並可視為一枚棋子一同移動。
- 若擲到兩彩數相同,只能移動一枚伏棋。
- 擲到一枚謙彩時,不能移動伏棋,只能移動一枚梟棋;擲到兩枚謙彩時,不能移動梟棋,讓其中一枚伏棋退一格。
- 除該方的初始位置外,正好在周道與從淨道、中道的交會格的棋子,可轉彎進入淨、中道。
- 在中道、淨道的棋子,不能中途轉至另一道。
- 任何種棋子回到己方的初始格時,移出棋盤。
- 當有一玩家的所有己棋移出棋盤,此盤結束,並獲得等於殘留在棋盤的敵棋總價值的算籌。十根算籌等於一爵。以先獲得三爵為全盤的勝利。但若敵棋還全在場上,須等到有一枚敵棋移出才此盤結束。若還未分勝負,則繼續下一盤,由方才輸的玩家先行。
參見
[編輯]參考
[編輯]- ^ 宋會群、苗雪蘭. 《中國博奕文化史》. 中國: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0-08-01. ISBN 9787509716854 (中文(簡體)).
- ^ 太平御覽/0755. [2012-09-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