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壽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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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壽興(?—?),名,後世因避諱李昞將他改名[1][2][3],字壽興以字行河南郡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東)人,追尊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的後裔,侍中、鎮西將軍、右僕射、城陽宣公拓跋忠之子,北魏宗室、官員。

生平[編輯]

元壽興小時候聰明好學,在魏宣武帝元恪初年擔任徐州刺史,任內貪婪暴虐,失去民心。元壽興的堂兄侍中元暉深深嫉妒他的能力,向魏宣武帝誣陷元壽興,魏宣武帝詔令尚書崔亮乘驛站馬匹前去核查。崔亮出發時,接受元暉的旨意,鞭打三個寡婦,命令她們自我誣陷,供稱元壽興壓迫她們為婢女,到了徐州,審核元壽興,將他判處死刑[4][5]。元壽興擔心最終無法免於死刑,就讓表弟中兵參軍薛修義帶領十輛車運輸小麥經過囚牢旁邊。元壽興趁機翻牆出來,薛修義用大木盒裝上元壽興,上面蓋着小麥,裝載着他逃了出來。元壽興於是前往河東郡,躲藏在薛修義家中。遇到大赦,元壽興就出來見魏宣武帝,自己陳述被元暉所誣陷,魏宣武帝就不再有所責罰[6][7]

當初,元壽興擔任中庶子時,王顯也在東宮,他地位低賤,因為公事被元壽興打了三十杖。等到王顯受寵信擔任御史中尉,上奏元壽興在家時常有怨言,誹謗朝廷,他利用魏宣武帝飲酒過度沒有察覺時上奏,讓魏宣武帝批註同意,直接交給元壽興賜令自殺。魏宣武帝的字一半不成字形,當時見到的人也知道不是皇帝的本意,但畏懼元暉等人的威勢,不敢申訴。等到行刑的日子,王顯親自前往監督。元壽興提筆自己寫墓志銘說:「洛陽男子,姓元名昺,天下有道而無機運,生命不長久。」其餘的文字多不收載。元壽興回頭對兒子說:「我的棺材中可以放一百張紙,兩支筆,我要在地下控訴王顯。如果魏孝文帝的靈魂有知,一百天內必定取王顯性命,如果無知覺,那還有什麼留戀的。」魏宣武帝去世,王顯很快被殺。元壽興的死,當時輿論以為前任中尉彈劾高某誣陷暗示所造成的。靈太后臨朝聽政,三公郎中崔鴻上疏為元壽興伸冤,詔令予以昭雪,贈予元壽興豫州刺史,諡號[8][9]

家庭[編輯]

兄弟[編輯]

兒子[編輯]

  • 元最,西魏侍中、尚書左僕射、特進、樂平慎王
  • 元愷,北魏鴻臚宗正二卿、青徐復三州刺史

參考資料[編輯]

  1. ^ 《魏書校勘記·卷十五·列傳第三·八》:盛弟壽興 北史卷一五同,通志卷八四本傳作盛弟秉,字壽興」。以下此傳和北史作「壽興」處,通志都作「秉」。下文壽興臨死自作墓誌云:「洛陽男子,姓元名景。」通志「景」也作「秉」。按墓誌集釋元智墓誌(圖版五一)稱「祖昺,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徐州諸軍事、平東將軍、徐州刺史、宗正卿」。前人據官銜和世系證「昺」即「壽興」。又卷六六崔亮傳也說他所核的徐州刺史叫作「元昞」。壽興名「昞」(同昺)無可疑,北史避唐諱稱字,而自作墓誌則因有韻,改「昞」為「景」。當時人地名常用同音字,或有他書作「秉」,鄭椎據以回改。魏書原文,據崔亮傳自當作「昞」。
  2. ^ 《北史校勘記·卷十五·列傳第三·三九》:洛陽男子姓元名景 按魏書卷六六、本書卷四四崔亮傳見「徐州刺史元昞」,墓誌集釋元智墓誌圖版五一,智祖名「昺」,皆指此人。北史避唐諱,前改稱其字,此處又改為「景」。
  3. ^ 《北史校勘記·卷四十四·列傳第三十二·一三》:徐州刺史元昞撫御失和 錢氏考異卷三九云:「北史避唐諱,改『昞』為『景』,此『昞』字亦後人輒改。」按此元昞即卷十五常山王遵傳之元壽興。彼處改稱其字,又改名為「景」,可証北史此處之「昞」,非李延壽原文。錢說是。
  4. ^ 《魏書·卷十五·列傳第三》:徐州刺史元昞撫御失和,詔亮馳驛安撫。亮至,核昞,處以大辟,勞賚綏慰,百姓帖然。
  5. ^ 《北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三十二》:徐州刺史元昞撫御失和,詔亮馳驛安撫。亮至,核昞處以大辟,勞賚綏慰,百姓帖然。
  6. ^ 《魏書·卷十五·列傳第三》:盛弟壽興,少聰慧好學。世宗初,為徐州刺史,在官貪虐,失於人心。其從兄侍中暉,深害其能,因譖之於帝,詔尚書崔亮馳驛檢覆。亮發日,受暉旨,遂鞭撻三寡婦,令其自誣,稱壽興壓己為婢。壽興終恐不免,乃令其外弟中兵參軍薛脩義將車十乘,運小麥經其禁之旁。壽興因踰牆出。脩義以大木函盛壽興,其上加麥,載之而出。遂至河東,匿脩義家。逢赦,乃出見世宗,自陳為暉所譖,世宗亦更無所責。
  7. ^ 《北史·卷十五·列傳第三》:盛弟壽興,少聰慧好學。宣武初,為徐州刺史,在官貪虐,失於人心。其從兄侍中暉深害其能,因譖之於帝,詔尚書崔亮馳驛檢覈。亮發日,受暉旨,遂鞭撻三寡婦,令其自誣,稱壽興壓己為婢。壽興終恐不免,乃令其外弟中兵參軍薛修義將車十乘,運小麥,經其禁之旁。壽興因踰牆出,修義以大木函盛壽興,其上加麥,載之而出,遂至河東,匿修義家。逢赦乃出,見帝,自陳為暉所譖,帝亦更無所責。
  8. ^ 《魏書·卷十五·列傳第三》:初,壽興為中庶子時,王顯在東官,賤,因公事壽興杖之三十。及顯有寵,為御史中尉,奏壽興在家每有怨言,誹謗朝廷。因帝極飲無所覺悟,遂奏其事,命帝注可,直付壽興賜死。帝書半不成字,當時見者亦知非本心,但懼暉等威,不敢申拔。及行刑日,顯自往看之。壽興命筆自作墓志銘曰:「洛陽男子,姓元名景,有道無時,其年不永。」餘文多不載。顧謂其子曰:「我棺中可著百張紙,筆兩枚,吾欲訟顯於地下。若高祖之靈有知,百日內必取顯,如遂無知,亦何足戀。」及世宗崩,顯尋被殺。壽興之死,時論亦以為前任中尉彈高闕讒諷所致。靈太后臨朝,三公郎中崔鴻上疏理壽興,詔追雪,贈豫州刺史,諡曰莊
  9. ^ 《北史·卷十五·列傳第三》:初,壽興為中庶子時,王顯在東宮,賤,因公事,壽興杖之四十。及顯有寵,為御史中尉,奏壽興在家每有怨言,誹謗朝廷,因帝極飲,無所覺悟,遂奏其事,命帝注可,直付壽興賜死。帝書半不成字,當時見者亦知非本心,但懼暉等威,不敢申拔。及行刑日,顯自往看之。壽興命筆自作墓志銘曰:「洛陽男子,姓元名景,有道無時,其年不永。」餘文多不載。顧謂其子曰:「我棺中可著百張紙,筆兩枚,吾欲訟顯於地下。若高祖之靈有知,百日內必取顯。如遂無知,亦何足戀!」及宣武崩,顯尋被殺。壽興之死,時論亦以為前任中尉彈高闕讒諷所致。靈太后臨朝,三公郎中崔鴻上疏理壽興,詔書追雪,贈豫州刺史,諡曰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