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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憲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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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憲祖
大明江西按察司副使分巡湖東道
籍貫南海縣
出生癸未六月二十七日
配偶娶鄧氏,繼娶劉氏
親屬(子)冼士高
出身
  • 萬曆二十八年庚子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

冼憲祖(1583年—?年),字懋章,號翼周,廣東廣州府順德縣民籍南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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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廣東鄉試第七十二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三十四名,第二甲第二百名進士。吏部觀政,丁憂。四十一年癸丑,授大理寺評事,四十四年丙辰陞寺副,四十五年丁巳陞刑部員外,四十六年戊午陞湖廣武昌府知府[1]。改江西建昌府知府,天啟六年(1626年)十二月升本省按察司副使、湖東道。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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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冼堯賓,官生;祖冼敏脩,壽官;父冼龍;母勞氏。慈侍下;兄敬祖(廩生);述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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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治《易經》,年二十七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二甲第二百名進士。癸未六月二十七日生,行四,曾祖冼堯賓,官生;祖冼敏脩,壽官;父冼龍;母勞氏。慈侍下,妻鄧氏,繼妻劉氏;兄敬祖(廩生);述祖,弟士高。由學生中式庚子鄉試七十二名舉人會試中式三十四名。吏部觀政,丁憂,癸丑授大理寺評事,丙辰陞寺副,丁巳陞刑部員外,戊午陞湖廣武昌府知府。
官銜
前任:
黃景星
明朝武昌府知府
萬曆四十六年-四十七
繼任:
林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