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恩德·漢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勒恩德·漢德

勒恩德·漢德Learned Hand,1872年1月27日—1961年8月18日),哈佛大學本科主修哲學哈佛法學院優等畢業(with honors)。是美國著名法官,他的著名成就是把經濟分析的方法運用到了美國侵權法中。儘管未曾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但他被公認為是美國最高法院三位大法官約翰·馬歇爾小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本傑明·卡多佐之外的最有影響力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