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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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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洋委員會
前身機構Indian Ocean Fishery Commission[*]
成立時間1984年1月
創始地路易港
類型政府間國際組織
總部 模里西斯 卡特勒博爾納
會員
 科摩羅
 馬達加斯加
 模里西斯
 留尼汪 (法國)
 塞舌爾
網站官方網站

印度洋委員會(英語:Indian Ocean Commission,縮寫IOC;法語:Commission de l'Océan Indien,縮寫COI),是印度洋島國成立的國際組織。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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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2月,毛里求斯馬達加斯加塞舌爾三國的外交部長在毛里求斯首都路易港開會,簽署了《路易港協定》,決定成立印度洋委員會(中文通常簡稱「印委會」)。1984年1月,三國外長在塞舌爾首都維多利亞召開首屆部長理事會會議,簽署《維多利亞總協定》,印度洋委員會正式成立。印度洋委員會的宗旨是促進成員國間合作,協助本地區國家融入區域和全球一體化進程,在國際合作中維護印度洋島國利益[1]

成員、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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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毛里求斯馬達加斯加塞舌爾科摩羅和以法國名義加入的留尼汪5個成員[1]

另外,有7個觀察員。

組織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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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洋委員會的常設秘書處設在毛里求斯卡特邦市,1989年設立。印度洋委員會的組織機構有[1]

  • (1)首腦會議:負責解決重大問題。截至2016年底已舉行4次。
  • (2)部長理事會會議:最高權力機構,負責決定印度洋委員會的具體戰略方針。由每個成員國指定1位內閣成員或政府代表組成,主席由各成員國按照法文首字母順序輪流擔任,每屆任期1年。每年召開1次例會,截至2016年底已舉行31屆部長級會議。
  • (3)常務聯絡官委員會:協助部長理事會會議並且負責執行相關決議,每個成員國指派1名常務聯絡官,每年召開3次會議。
  • (4)秘書處:設秘書長、5名專員、1名行政和財政助理。秘書長負責協調印度洋委員會內部活動,並保證印度洋委員會各機構運轉。秘書長由部長級會議任命,任期4年,不得連任。
  • (5)專門委員會:開展研究並確定合作項目。截至2016年底已設有8個專門委員會:商業與貿易、旅遊、手工業、地區工業合作、環境保護、地區海運交通、體育、金槍魚。另外還設有若干專家小組,每半年召開1次專家會議[1]

主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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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洋委員會歷次首腦會議有[1]

  • 第1屆首腦會議:1991年3月在馬達加斯加首都塔那那利佛召開。
  • 第2屆首腦會議:1999年在留尼汪聖但尼召開。
  • 第3屆首腦會議:2005年7月在馬達加斯加首都塔那那利佛召開。
  • 第4屆首腦會議:2014年8月在科摩羅召開[1]

印度洋委員會重要的部長理事會會議有[1]

  • 第25屆部長理事會會議:2009年召開,會議通過決議,印度洋委員會作為馬達加斯加問題國際接觸小組成員參與調解馬達加斯加政治危機。
  • 第26屆部長理事會會議:2010年在留尼汪召開,通過了一系列決議。
  • 第27屆部長理事會會議:2011年10月在毛里求斯召開。會議決定成立一個由印度洋委員會秘書長負責、各成員國專家組成的打擊海盜小組,機構設在塞舌爾。
  • 第28屆部長理事會會議:2013年1月在塞舌爾召開,就政治、經貿、可持續發展、促進地區一體化這四個戰略發展方向形成了共識。
  • 第31屆部長理事會會議:2016年2月在法國留尼汪舉行。會議通過了中國成為印度洋委員會觀察員的決議。中國成為2014年印度洋委員會設立觀察員機制後,第一個被接納為觀察員的國家[1][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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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印度洋委员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01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1). 
  2. ^ 中国成印度洋委员会首个观察员 为交流合作开辟道路. 新華網. 2016-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