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中孚
外觀
吉中孚(?—?),楚州淮陰人[1],唐朝詩人。大歷十才子之一[2]。
生平
[編輯]吉中孚為楚州淮陰人,後移居江西鄱陽[1]。早年曾出家當道士[3],後還俗[1]。
大曆年間,至長安,登博學宏辭科,授官校書郎,建中元年(780)為萬年縣尉,併兼任黜陟判官[4],與當時詩人盧綸、李端等有交往[5][1]。李端稱其「眾口宗詩伯」[6]。
興元元年(784年)由司封郎中、知制誥為諫議大夫,歷翰林學士,貞元二年(786年)任戶部侍郎、判度支兩稅。[7]
作品
[編輯]有詩一卷,已佚。[10]《全唐詩》存其詩僅一首,《全唐詩續拾》補詩一首。
注釋
[編輯]- ^ 1.0 1.1 1.2 1.3 傅璇琮. 唐代诗人丛考. 北京: 中華書局. 2003: 502–516. ISBN 7101035965.
- ^ 據姚合《極玄集》和《新唐書·盧綸傳》
- ^ 盧綸在《送吉中孚校書歸楚州舊山》詩題下註:「中孚自仙宮入仕。」(《全唐詩》卷二六七)
- ^ 令狐楚《白楊神新廟碑》(《文苑英華》卷八七六):「建中初,吉公以萬年尉為黜陟判官至此。」
- ^ 《中國文學家大辭典》載吉中孚於「建中元年(780)為萬年尉,遷司封郎中、知制誥。貞元二年(784)以本官充翰林學士,六月改諫議大夫。」
- ^ 李端《送吉中孚拜官歸楚州》
- ^ 《重修山陽縣誌》載:「吉中孚少為道士,後登博學宏辭科,授校書郎,與盧綸、韓翃、錢起、司空曙、苗發、崔峒、耿湋、夏侯審、李端俱以詩名,號大曆十才子。貞元初,知制誥,與陸贄、韋執誼、吳通元等同視草,官至戶部侍郎。妻張氏,亦工詩。」
- ^ 《舊唐書》卷十三〈本紀〉第十三
- ^ 據《舊唐書》「盧簡辭附」所載:「貞元中,吉中孚為翰林學士、戶部侍郎,典邦賦,薦綸於朝。會丁家艱,而中孚卒」。可推算其大約卒於貞元中後期(795年-798年)。
- ^ 《新唐書·藝文志四》著錄其詩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