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
外觀
國民(英語:national),是指在某一特定國家擁有該國國籍的人。與國民相對,沒有國籍的人稱為外國人。
大多數國家是不區分國民(national)和公民(citizen)的。在中國大陸,早期也使用「國民」一詞[1],後來使用「公民」一詞[2](英文翻譯時而為citizen[3],時而為national[4])表示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5]。而在英國、美國、歐盟等地,公民(citizen)一詞指與公民權密切相關,不是所有國民(national)都是公民[6]。
「國民」一詞明治維新後由日本傳入中國,甲午戰爭後「國民」一詞占據主流,而「人民」一詞則相對少用。1903年,晚清一部分人認為「國民」即是「有權利,有責任(即義務),有自由、平等、獨立之精神的人民,換言之,就是有國家觀念的人民」[7]。1919年李大釗在《宰豬場式的政治》一文中所使用的「人民」一詞,已不再是指全體國民,而是指與統治者相對立的群體——「我們的政治,是宰豬場式的政治,把我們人民當作豬宰,拿我們的血肉骨頭,餵飽了那些文武豺狼。」[8]1924年國共合作開始「國民革命」、掀起國民運動[9],成立「國民革命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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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編輯]-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英譯本)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英譯本)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存档副本. [2022-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31).
- ^ 「說國民」,《國民報》第2期,1903年6月
- ^ 中國李大釗研究會編注《李大釗全集》(修訂本)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50頁。
- ^ 李大釗:《帝國主義侵略中國後之國民運動》(1925年1月),見:中國李大釗研究會編注《李大釗全集》(修訂本)第5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