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爾日河畔阿蒂斯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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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爾日河畔阿蒂斯條約(法語:traité d'Athis-sur-Orge)是法蘭西國王腓力四世和佛蘭德伯爵羅伯特三世於1305年6月23日在奧爾日河畔阿蒂斯簽訂的一份和平條約,這個條約的簽訂結束了佛蘭德戰爭。
內容
[編輯]條約規定,佛蘭德將瓦隆佛蘭德(包括里爾、杜埃、奧爾希等城市)轉交予法國國王,作為王室領地。作為回報,佛蘭德將保留其在法蘭西王國內的獨立地位,並繼續由佛蘭德伯爵統治。與此同時,條約規定佛蘭德人需每年向法王支付20000鎊的罰金和400000鎊的賠款。
影響及被廢除
[編輯]條約當中的巨額賠款條例,引發了佛蘭德人的強烈不滿。在條約簽署之後,布魯日即發生了一場暴動。為支付賠款而提高的稅收,使佛蘭德地區的農民和中產階級受到巨大打擊,以至於引發了1323年的農民起義。這場農民起義持續了五年,並一度控制了整個佛蘭德。1337年,在雅各布·范阿特費爾德於根特發動叛亂之後,條約被腓力四世廢除。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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