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條約
外觀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3年8月29日) |
尼斯條約(Treaty of Nice),全稱修改歐洲聯盟條約、建立歐洲各共同體諸條約和某些附件的尼斯條約(Treaty of Nice amending the Treaty on European Union, the Treaties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and certain related acts),為歐盟歷史上的一個重要條約。2001年2月26日,歐盟會員國領導人正式簽署尼斯條約。2003年2月1日,尼斯條約正式施行。
主要內容有,規定歐盟委員會委員數須少於27名;在歐盟理事會表決票數分配上,規定了按成員國人口數目分配表決票數的基本原則,此外擴大了「有效多數制」的應用範圍,以提供歐盟決策效率。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Treaty of N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