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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辦大臣[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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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辦大臣清代官名。清代協助參贊大臣辦事大臣辦理事務的高級官員。位於參贊大臣、辦事大臣之下,佐其辦理邊疆事務。

主要是派往蒙古、新疆地區的駐紮大臣。蒙古的幫辦大臣從蒙古貝勒貝子中選任。如庫倫辦事大臣下有幫辦大臣一員,科布多參贊大臣下有幫辦大臣一員,協助處理各種事務。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以後在新疆喀什噶爾哈密葉爾羌等地設置。輔佐駐防將軍協理該地區事務。清末又設於權限較大的臨時機構中,一般由中央大員兼充,有欽差之意,副職。如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設置掌主關稅的稅務處後,亦置幫辦大臣一人,為督辦稅務大臣的副貳,各一人。以大學士、尚書侍郎充,後改稱副大臣。掌主關稅。督率關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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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歷史大辭典·下卷》